介绍经纪人(Introducing Broker,简称IB)
介绍经纪人相似于我国的期货居间人,可以是机构或个人,一般以机构居多。它是指证券公司担任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人或期货交易辅助人,帮助期货公司招揽客户、协助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公司实施的一种业务模式。作为回报,期货公司将和证券公司分享客户的交易佣金。受于其不接受客户资金,业务承受制约,一般IB实力弱小,而期货公司的实力一般比较强。介绍经纪人的业务规模一般是招徕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代理期货平台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实施。
基本信息
在美国,IB的有关关系人首要有客户、期货经纪公司(FCM)、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全国期货业协会(NFA)。介绍经纪人招徕的客户应该直接同期货公司签署期货交易合同,这和其余客户相同,但是介绍经纪人同客户还要签署介绍经纪协议书以及风险揭示书(有时候风险揭示书可以作为介绍经纪协议书的附件,而不用单独签署)。假使客户清晰表明不愿意同介绍经纪商签署协议书,而且不需要介绍经纪商的服务,该介绍经纪商不能得到该客户
的返佣。在美国介绍经纪商首要承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期货业协会的监管。介绍经纪商务必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注册,并形成期货业协会的会员。注册的程序首要通过期货业协会完成,除非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介绍经纪人务必向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申请注册登记:
1、已经作为经纪业务联系人注册,而且业务规模也仅仅限于经纪业务联系人。
2、已经作为期货经纪公司注册。
3、已经作为商品期货操作商注册,而且只执行商品基金业务。
4、已经作为商品交易顾问注册,并被授权独立管理账户,或者不是每笔交易都收取佣金。
从事业务
介绍经纪人可以从事下方部分或全部中间服务业务:
1、招揽投资人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2、协助办理相关开户手续;
3、为投资人下单交易供应便利;
4、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人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和结算单;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余业务。
作为股指期货介绍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业务,不承受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责。也就是说作为股指期货IB的证券公司是将自己的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形成期货公司的客户,并从中收取介绍佣金,但不能接触客户的资金,也不对投资人的股指期货交易执行结算。
台湾期货IB模式
IB在台湾称之为业务辅助人,依法规定只有证券商才可申请形成IB。
当前作为IB的券商分为两类。一种是金融控股公司或大型证券商旗下的全资期货子公司,证券商作为自己同集团
期货商的IB。其他则是中小型证券商,因自身缺乏资金或人力,则找寻一家信誉较佳实力较强的期货公司合作,作为该期货公司的IB。一个IB只能代理一家期货公司,而期货公司则能拥有多家IB。台湾之所以会形成这样情况,是有历史原因产生的。由于当初在台湾期交所仍未成立,仍在交易国外期货阶段时,多部分的期货公司就是大型证券商或银行所开设的。在台湾期货交易所成立,并开始交易本土指数期货后,自然形成集团内证券公司的上手公司。同期由于风险区隔,以及专业的原因,多部分的券商也比较愿意以IB的型态从事期货业务。
台湾IB可以从事的业务规模,在法令上规定为下列三项:
1、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
2、代理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
3、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实施。
上述三项规定为正面表列,也就是除了这三项规定的业务外,不能从事其余的期货有关业务。
事实的操作方式是A证券商决定从事IB业务后,会先与一家期货公司签订合约,合约中会注明期货商应供应给IB的软硬件设备、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应负担的比率以及双方利润分享的比率。而上述的条件均为互有关联的,也就是利润的分配,是视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定的。
A券商的业务员招揽客户从事做期货,务必先由公司内拥有期货执照的业务员为客户做风险及合同的详细解说,然后订定一份三方合同(期货商、IB、客户)。
客户先要存入足额保证金至期货商的客户保证金专户内,才可以开始交易。客户下单时可下方给A券商的业务员,由网络联机方式透过期货商主机将交易指令下至交易所撮合,或直接将交易指令输入由期货商供应的网络交易系统内。
IB客户的出入金、风险控管、保证金的追缴与保证金不足时的断头都由期货商负责。IB则有义务协助期货商处理。以上就是IB作业的有关规定与整个流程。
这其中困难最大的就是在追缴保证金的部分。由于一家期货公司下面或许有一百个IB运营据点,假使每家IB有十名客户同期显现追缴,受于台湾规定IB并无资格直接通知客户,所以期货商务必同期处理一千位客户。又同期风险事件并不是经常,但随时有机会发生,期货商势必要保持一批闲置人力,随时准备应付追缴。
依国内当前情况,券商为保障自身权益,极有机会不会使客户在开期货账户时留下真实电话,这样徒然产生期货商追缴时的阻碍,并损及客户权益。所以建议国内在实行IB制度时,能够考虑放开期货商通知IB再由IB直接对客户追缴。
具体形式
IB一般有两种形式:
1、担保的介绍经纪人(guaranteed introducing broker, 简称GIB)
一个IB若与某家期货经纪公司签订保证书,期货经纪公司答应为IB在商品交易法案下的义务做保证,那么IB就形成该期货公司的担保的介绍经纪人,在美国大概70%的介绍经纪人是GIB,有担保的介绍经纪商只能为一个期货公司介绍客户。
2、非担保的介绍经纪人
非担保的介绍经纪人,也称独立的介绍经纪人(inpidual introducing broker, 简称IIB),在美国大概30%的介绍经纪人是IIB,独立的介绍经纪商可以为多个期货公司介绍客户。
显现特点
1、不具有交易所的会员资格。
2、务必与期货经纪公司建立特定联系,由期货经纪公司替其处理客户指令,而期货经纪公司也有责任将处理情形汇报介绍经纪人。
3、假使介绍经纪人愿意,他可以直接将客户转让给期货经纪公司,并向期货经纪公司收取适当的介绍费。
4、介绍经纪人不能够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只能向期货经纪公司收费。
5、不接受客户交易资金。
合同介绍
IB同期货公司需要签署介绍经纪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具体的规定。对于独立的介绍经纪商,其与期货公司的权利义务都体当下双方合作的合同中,一般首要包含: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佣金分配及其余费用承受的规定。
3、介绍经纪商业务规模及其余实施程序。
4、双方为客户供应讯息及服务事项的规模。
5、交易纠纷的处理。
6、合同的生效,条款的变更,合同的消除和终止等等。
而有保证的介绍经纪商同期货公司还要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内容和格式均为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规定的,不能够作任何更改,担保协议确定了在该协议有效阶段发生的有担保的介绍经纪商的债务均由期货公司承受保证的责任。
整体来说双方要在资金、服务、利益分配方面有如下约定:
1、资金方面
客户资金要存于期货经纪公司账户,介绍经纪商不得以本公司名义接受资金,更不能作为客户资金的托管者,不能以其余任何手段持有客户资金,客户出金由期货经纪公司存于客户账户。资金存入期货经纪公司账户后,期货经纪公司应该将客户资金同其自有资金分开,客户的账户要反应其每天的交易净值,当客户账户显现亏损,需要追加保证金时,介绍经纪商有义务协助期货经纪公司追加资金。
2、客户交易方面
期货经纪公司应该为介绍经纪商供应与交易、市场推广有关的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必要时对IB雇员执行培训,而且对IB介绍的客户负有审核义务。客户开户之后,IB可以接受客户指令而且单独纪录, 介绍经纪商在谋求或者接受客户订单时候务必遵循如下规定:
1)让客户充分了解期货风险。
2)务必告诉客户,他的所有的期货交易活动是由期货经纪公司完成。
3)务必与持有客户资金的期货经纪公司一起对经手的交易单独记录。
4)收到客户订单时,务必立刻在订单上印下时间,并做成书面记录。
受于当下互联网的普及,客户一般都通过网上下单,不用通过IB下单。所以介绍经纪商首要从事客户开发,风险管理和交易顾问的角色,协助期货经纪公司每月对客户执行结算通知,客户证实结算单之后总览给期货经纪公司。
3、研发服务方面
有关信息服务平台和研究工作可以由期货公司供应,也可以由介绍经纪商自行对客户供应信息和研发这块服务,谁供应服务影响佣金分配的比例。然而假使IB自行供应研发和信息服务的话,他的有关服务内容及市场推广材料应该获得期货公司的认可,而且不得误导客户,不得故意使客户觉得IB(或IB的雇员)是期货经纪公司的员工,应该让客户明白介绍经纪商同期货经纪公司除了介绍经纪合同关系之外没有其余任何联系。
4、佣金收入方面
介绍经纪商是不对其服务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的,所以期货经纪公司应该对IB供应的服务执行弥补,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支付的比例、支付渠道以及时间在合同中都有清晰的约定,一般是在月初头几天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佣金比率的确定一般由下方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IB介绍的客户的交易量。这个比率依据客户交易量的大小分为不同的档次,一般交易量越大给IB的佣金比率越高。
2)客户交易的市场和品种不同佣金不同。
3)客户资金数额大小,他们是以现金、国库券依旧其余可接受的存单入金。
4)IB对FCM的服从性大小。
5)运用平台下单,不同的平台费用不同,所以IB获得的佣金也不同。
6)期货公司供应其余的服务的话,如供应销售支持,供应相应的宣传材料,供应专业的研发数据,这些费用都要提升,所以介绍经纪商得到的佣金也较少。
注册步骤
IB注册所要求的文件如下:
1、填写7—R和8—R的表格。假使申请的是独立的IB,需要填写1—FR—IB(A部分)的表格,而且净资本要满足如下三项中的最大数额:
1)3万美元。
2)所参与的期货行业协会所要求的最低额度。
3)假使是证券经纪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要求的最低金额。
2、仍需要开立其资产来源的证明以及资产运用目的的表明,而且在表明中保证以后资产将继续用于该目的。
假使申请的是有担保的IB,需要填写1—FR—IB(B部分)的表格,而且没有净资本的要求。注册费用为200美元。假使在SEC注册的股票经纪人将其期货业务制约于股票期货产品,他们只能够形成有业务制约的介绍经纪商,只能从事股票期货产品的业务。注册成功后,还要向NFA缴纳年费,NFA的年费是750美元一年。
期货期权市场是承受高度监管的市场,在申请介绍经纪商成功之后,还要维持更新会员注册信息,接受期货公司和期货业协会的审查。独立的介绍经纪商不仅净资本要高达监管者的要求,还应该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NFA递交如下的数据:年度和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次级贷款协议,净资本数量等,其中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本计算表、股东权益改变等,年度财务报表需要经历审计,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可以不用经历审计。
当发生净资本不足时,独立的介绍经纪商还要及时通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NFA;当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中签署觉得有本质性不当之处的意见以及净资本下滑到警戒线下方时应该立刻通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而有担保的介绍经纪人不需要任何资本,也不用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NFA提交财务报表,然而他只能够同签订保证书的期货经纪公司发生业务关系,在担保协议有效阶段有保证的介绍经纪商的业务活动由期货经纪公司承受保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