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发行定向票据,期限一般将是1年或1年多一点,利率也一般要比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该种手段更缓和、更有针对性、更给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发行定向票据,是具有惩罚性的。从商业利益来讲,发行定向票据,锁定了商业银行的一部分基础货币,对银行的放贷冲动具有很强的压抑作用。
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举动调节商业银行超标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时间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时间性特点(从已发行的中央银行票据来说,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
定向票据被指定的商业银行只能接受,央票商业银行可以自主选择买入与否和数量.
金融债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