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一般来看,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它外币的存贷款业务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所以形成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该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finance)。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首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
基本简介
当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对比,首要区别在税收上。与一般运用的按运营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差不多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情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差不多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转上极其方便。
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不错的贸易关系。所以,海外离岸公司是很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运用的金融工具。
历史发展
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余外币的存贷款业务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所以形成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该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首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欧洲美元市场就是一种典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一般是银行及跨国公司,而与个人无关,其业务一般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
而欧洲美元离岸市场造成并不是人为力量之结果,而是国际上的政治与经济原因促使自然生成。如在冷战期间,东欧国家为了免遭美国的监管,不愿把美元存于美国而存于欧洲银行,仍有70年代的石油美元也是这样;二战后美国的援助计划、对美贸易顺差,致使大批美元外流;美国金融市场的管制,致使美国本土的利率、汇率、信用、贷款方式等方面都竞争然而管制少的欧洲金融市场等。 20世纪70年代,受于国际贸易、投资扩张与石油开支的增长,各国的货币与信用需求得到了迅速的扩张,而欧洲离岸金融市场的高效率运转恰好适应了该种信用需求的扩张。如具有弹性的多元化的利率结构,能够调和不同货币、不同期限的资金供需。在此段阶段,无论是短时间(一年在内)资金交易的欧洲货币市场,依旧长期资金交易(一年以上)欧洲债市都得了快速的成长。当前,伦敦之所以形成世界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就在于伦敦拥有世界最为活跃的美元离岸交易市场(每天约4620亿美元),伦敦的美元交易量较之美国本土还要高(美国为日均2360亿美元左右)。首要分类
理论上首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运营的货币是国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运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运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制约,运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准许。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运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务必向金融当局申请。运营离岸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运营的货币可以是国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必须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平稳,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部分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员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