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现金流动机制(Price Specie-Flow Mechanism)
休谟机制简述
在国际间广泛实施金本位制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可通过物价的涨落和现金(即黄金)的输出输入自动复苏平衡。这一自动调节规律称为“物价–现金流动机制(Price Specie-Flow Mechanism)。”它是在1752年由英国经济专家休谟·大卫(Hume David)提出的,所以又称“休谟机制”。
物价–现金流动机制自动调节过程
“物价–现金流动机制”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具体过程如下:
一国的国际收支假使显现逆差,则外汇供不应求,外汇汇率上升,若外汇汇率上升胜过了黄金输送点,则本国商人不再用本币买入外汇付给商人,而是直接用黄金支付给外国出口商,如此黄金就大批流出。黄金外流致使本国银行存款准备金减弱,进而使流通中货币量降低,物价下挫,而物价下挫致使出口成本减弱,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力加强,出口增长,进口降低,直至国际收支改观。如此,国际收支的不均衡完全能够自发调节,用不着任何人为的干预。假使一国国际收开支现顺差,其自动调节过程完全一样,导致各经济变量的变动方向相反而已。
上述自动调节过程可用图1表明如下:
图1 物价–现金流动机制
物价–现金流动机制的局限性
休谟的“物价–现金流动机制”在理论上分析存在着一连串缺陷:
第一,他是以货币数量论为根据的,因此得出物价仅因货币数量改变而改变;
第二,在金币流通的情形下,黄金流动不一定会引起物价变动,由于金属货币可以自发调节到必要的数量;
第三,他强调相对价格的变动,而忽略了产能和就业的变动;
第四,黄金流动同复苏国际收支平衡自动联系起来,金融当局没有执行干预的余地。正是由于休谟忽视了上述4方面的情形因此过高预期了“物价–现金流动机制”对国际收支不均衡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