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银行本票的定义
定额银行本票是指凭证上预先印有定固定面额的银行本票。 单位和个人在与一票据交换区域(一般说的同城)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运用定额银行本票。
当前,定额银行本票只在一部分地区(如上海、广州等)运用。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只有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四种。
办理银行本票的程序
1.申请签发本票。申请人运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签发银行本票务必记载下列事项:显示"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允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出票银行务必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牢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3.交付收款人或背书转让。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4.提示付款。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胜过2个月。持票人胜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做出表明,并供应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