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背景
香港对个人在港因任职或受雇获得的收入课征的税收。1940年开征,后因太平洋战争暴发而停征,战后复苏征收并渐渐形成香港首要税种。薪俸税的纳税人是在香港任职或受雇而得到或赚取入息的个人。入息,包含薪金或薪资、酬金、假期薪资、佣金、花红、赏金、额外收入或津贴、退休时的奖赏或报酬及长俸等收入,员工享受雇主免费供应住房待遇或缴纳住房费而得到雇主供应弥补,也应作为个人所得纳税。个人因在公司任职或受雇而有权得到该公司的股份,并运用或转让该权利而取员供应的假期旅游开支,依据退休金计划而领取的退休金以及一个课税年度内在港工作不胜过60日者,也不纳薪俸税。薪俸税的计税根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所得(入息)总额扣除必要费用和生计费用后的余额。经认可的慈善捐款亦可扣除,但捐款总额不得少于100元,不得胜过经扣除支出后入息的10%。必要费用是指不属于私人或家庭消费,而纯粹用于增长收入的必需费用。生计费用(个人免税额)是指涉及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余被赡养者生活费用的支出。费用扣除标准依据通胀及税收政策等原因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给予调整发布。含义
利得税表样本 薪俸税样本" alt="利得税表样本 薪俸税样本" src="https://www.huiwai.net/public/umeditor/php/upload/20210618/01300000369368125030502068546_s.jpg">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政府将对薪俸税纳税人供应各种免税额,扣除免税额后会按一个累进的征税率征税。惟所征收的薪俸税款,不会胜过按标准税率(即未扣除免税额的应课税入息的某一个固定百分比)所征收的税款。任何人员于香港造成或得自香港的岗位、受雇工作而得到之收入,减去允许之扣除(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后,务必交纳2%-20%的薪俸税。当前,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当前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 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8条,除非条例另有规定,任何自然人在每个课税年度造成或得自由于香港的聘用所得,均须报及支付薪俸税。其中聘用所得是指该纳税人在香港受于供应聘用服务所得的一切入息,包含退休金、假期薪资。课税年度
在香港,薪俸税的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4月1号至下一年的3月31号。
在中国大陆,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1月1号至同年的12月31号。课税规模
于香港造成或得自香港的岗位、受雇及退休金的入息均须课缴薪俸税。“于香港造成或得自香港的入息”一词,包含所有因在香港供应服务而得到的收入,但此项定义并没有影响该词的一般普遍含义。税例对海员、航空人士及其余在香港作短暂停留的人员及在香港以外任何地区已缴纳在性质上与香港薪俸税大差不差相同的税项的人员均有特别规定。
入息一词包含各种收入,也包含由雇主免费供给的寓所租值,或该项租值较员工事实付予业主租金所超出的数目,评税时所计算的寓所租值为:雇主或与雇主有联系的人员予以该员工的薪酬总数(扣除开支折旧等后)的10%。如员工自赁寓所,而由雇主补发部分所付的租金,则该寓所将看为由雇主免费供给论,如雇主只补发部分所付的租金,该寓所继续会看为由雇主供给,但未有雇主补发的数额,则看为员工事实付给雇主的租金。评税基础
薪俸税的课征是以课税年度内的事实入息计算,并在该课税年度先行征收一项暂缴薪俸税,到下一年度评定该课税年度应课缴的薪俸税后,已缴付的暂缴税先用以抵消该笔税款,如有余下则用以抵消下一年度的暂缴税。暂缴薪俸税是依据上一年度入息减去免税项目后计算,如上一年度并不是全年有入息,暂缴税则依据该课税年度全年的预期入息减去免税项目后的计算。
现时之免税额简述
项目 金额(港币) 个人免税额 108,000 已婚人仕免税额 216,000 子女免税额 第一及第二名子女 每 名 30,000 第三至第九位子女 每 名 15,000 供养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 30,000 单亲人员免税额 108,000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 30,000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60,000薪俸税税率
累进税率 项目 百分比 首35,000港元 2% 次35,000港元 7% 次35,000港元 12% 其余 17% 应课税入息净额=入息总额-扣除项目-免税额 比如,您是一名单身人员,您在2001到2002之财政年度内有HK$178,000 的薪金收入,则您该年度的税负就是HK$3,150计算方法如下: 首HK$108,000 : 免税 多出 HK$108,0000 的第一个HK$35,000 : HK$700 多出 HK$108,0000 的第二个HK$35,000 : HK$2,450标准税率
所有收入的15%
征收方式
薪俸税实施超标累进税率,但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不得胜过扣除前应税所得的15%。课税级距及税率也是依据通胀及税收政策等原因每年给予调整。 薪俸税按年征收,实施严格的雇主与员工双问申报制度,不实施雇主支付收人时的扣缴。雇主务必供应招雇、解聘员工情形及申报员工报酬资料,每年4月1号到5月1日向税务局申报上一年度员工薪俸情形。员工须在每年5月1号到6月1日申报本人薪俸情形,填写薪俸税申报表。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加以核实和审查,发出稽征和纳税通知书。纳税人在本年度应缴纳的税款,在当年7月到8月预缴一次(约占税款的75%),年结束算。预缴税款是依据上一年度应税所得计算,假使收入不正常可执行估算。假使是在年度中间获得的收入,则应就从获得收入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之日止的所得额征税。但在本年度所得少于上年度所得时,则按本年度所得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