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
什么是最惠国税率
某国的来自于其最惠国的进口产品享受的关税税率。依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税率一般不得好于当下恐会来来自于第三国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关税税率。所谓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结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一项法律原则,又称无歧视待遇原则,指缔约一方在贸易、航海、关税、公民的法律地位等方面予以缔约国第一方的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具体规定形式
1.片面的(单方面受惠)
2.相互的(双方受惠)
3.有条件的(如第三国为享有优惠已经恐会要和做出相应的弥补,缔约的相关方需做出同样的弥补才可享有如此特定的优惠)
4.无条件的(缔约一方将新的优惠供应给第三国时,应自动地,无条件地供应给缔约的另一方)。
早期,大多采取片面的形式,属于不平等条约。欧洲各国最先采取无条件的形式,美国最先采取有条件的形式。《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在第一条第一款式规定:“缔约国对来自或运往其它国家的产品所予以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无条件地予以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余缔约国的相同产品。”即《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国之间运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相互供应无条件最惠国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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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亚太贸易协定》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中国税制 优惠差额 关税 关税减免 关税同盟 关税税则 出口税 原产地规则 普惠税 特惠关税 进口税 进口配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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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字
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