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会计审计文章详细

清产核资审计

外汇网2021-06-17 23:29:56 80
清产核资审计是对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在实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出具数据的一种专门的审计活动。清产核资审计目标是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反应清产核资结果的报表能否在依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能否在所有巨大方面反应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情况发表意见。

要求

清产核资审计的要求是全面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的存在性、权利和义务、完整性、计算和分摊及分类,最终使会计报表反应的资产、负债、权益均为存在的,且是企业的权利或义务,并执行了精准地计算和分摊,其分类也是精准适当的。如对有形资产要有盘点表,以证明其存在性,对有权属的仍需获取产权证明,证明其权属,无权属的需获取其购置时的有关处理资料。

清产核资审计的要求具体说就是通过清产核资审计,审计人士应能清楚地了解企业会计报表所列报告及其所包含科目反应的经济事项,并了解其的形成过程,掌握其形成根据。

风险

1、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巨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机会性。巨大错报是指示起财务报表运用者对企业财务情况、运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错误认识的一连串违背编报原则的错误。这里的巨大错报是包含巨大遗漏以内的。

清产核资审计中面对的审计风险同样是指企业提交的反应清产核资结果的财务报表存在巨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机会性。

企业提交的反应清产核资结果的财务报表或许存在的巨大错报有费用资产化、资产费用化、虚列资产负债、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预期变更、隐瞒对外投资等类型。

2、其余风险

清产核资审计中的其余风险首要是财务报表不含有巨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错误地发表了财务报表含有巨大错报的审计意见的风险。首要是指在审计中适用标准或对标准理解有误。

风险识别

(1)资本化收益性开支(费用资产化)

费用资产化,包含不按规定执行资产减值、折旧、摊销;不按规定区分收益性开支和资本性开支,将应费用化处理的开支项目通过待摊计入往来或长期资产项目。

(2)资本性开支费用化(资产费用化)

不按规定区分收益性开支和资本性开支,将资本化开支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形成账外资产。如满足固定资产要求的资产列为当期费用,或应予摊费的费用直接列为当期费用。

(3)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预期变更

阶段内任意调节会计政策,并随意执行会计预期。如存货发出在各种会计政策之间任意调节,随意调整坏账损失计提比率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

(4)虚列资产负债

虚列资产负债,包含空挂往来,或资产及负债已处置,但不执行会计处理,致使虚列资产负债。

(5)隐瞒对外投资

将企业对外投资计入往来,不按规定执行核算,隐瞒收益或亏损致使企业资产流失或资产虚增。

实行工作

1.了解被单位基本情形

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士调查了解情形,收集有关资料。了解的首要内容为:被审计单位开展业务的性质、运营范围和组织结构;运营情形及运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形、财务情形表明书、会计核算办法(包含会计政策、会计预期变更等)、内部控制制度、具体的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包含组织机构图、业务流程图、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到达所需时间等)、行业特殊情形表明等。

2.确定清产核资审计规模

清产核资审计规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总部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二级核算单位、分支机构等)截至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资产、负债、权益反应的是被审计单位在某一时点上的财务情况,是时点数,因此在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前需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就清晰了审计针对的时点。

3. 向被审计单位下发《所需资料清单》等工作资料

应依照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特点设计《所需资料清单》。并表明清产核资规模;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企业清产核资清查明细表及申报资产损失有关证据(包含企业及其余有关机构出具的专项表明);企业觉得有务必供应其余资料,包含与清产核资基准日有关的、以前年度会计及其余资料。覆盖该会计报表项目包含的所有会计科目及其明细,具体的说就是采取详查法执行审计。

审计程序

1. 盘点

对有形资产全部需采取盘点程序,盘点原则为对金额比巨大的项目采取抽盘、对现金实行监盘,并拍摄部分实物相片。

2.函证

对银行存款、往来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采取函证程序,函证原则,对发生额频繁的往来项目函证,对无发生额的往来款项在函证的同期采取替代程序,如检查等。

3. 从新计算

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存货价值、长期投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薪资、应交税费应采取从新计算程序,核对其能否按适用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摊销、计算存货价值及计提有关费用税金。

对被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余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执行审查,对财务报表所包含或应包含的信息执行验证。对资产产权证明、债权债务的协议执行检查,核对其权利义务归属,及其余隐含的权利义务,并核对其会计处理。

以上导致简要地要求对某类报表项目应采取的审计程序,并没有是说该类报表项目只需采取一种审计程序就足够获得对其认定合理性的证实,在审计中仍需采取其余审计程序以获得对报表项目认定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服务项目

企业受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阶段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形,资产变现情形,以及清算阶段的收益、损失,费用开支情形执行的审计。清产核资审计一般包含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执行税务清缴,出具完税证明前,工商部门在对企业执行注销登记前都需要该审计数据。

、服务项目:

注册会计师在企业清产核资中,承接会计咨询服务业务、损失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业务。

(一)在清产核资中,注册会计师可以供应代编会计服务业务的有:

1.代编清产核资工作情形表(资产清查表、基本情形表、资金核实申报表、资金核实分户表和损失挂账情形表);

2.代编清产核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3.代编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数据。

(二)注册会计师可以供应的咨询服务有:

1.设计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2.参与财务清理、资产清查;

3.协助企业依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4.出具管理建议书;

5.设计各类规章制度。

这些代编和咨询服务的结果,务必经历国有企业管理当局审查核准和答应,才可生效。

(三)注册会计师可以供应的鉴证业务有:

1.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会计报表执行审计;

2.财产损失和挂账的鉴证业务;

3.清产核资报表的专项审计业务;

4.企业办理有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时的验资业务。

这些鉴证业务,不是注册会计师为被审计单位证实财产损失金额是多少,而是从下方两个方面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财产损失给予再认定:一是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财产损失的证实能否有充分的凭证支持;二是被审计单位证实的财产损失能否符合有关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法律规定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8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对于清查出的下列损失及挂账,应该委托中介机构执行经济鉴证:

(一)企业尽管获得了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但其损失金额无法依据证据确定的;

(二)企业很难获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相关不良应收款项和不良长期投资损失;

(三)企业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的报废、毁损;

(四)企业的各类盘盈和盘亏资产;

(五)企业的各类潜亏及挂账。”

四、国有大企业及其国有控制集团的有关人士对于清产核资应掌握的内容如下:

(一)国有企业财务清理的要点

1.以清产核资时点为基准,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内部往来和借款情形执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吻合、账实吻合、账表吻合,特别是认真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做到总公司内部各部门、总公司同各子企业之间、子企业相互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2.以清产核资时点为基准,对企业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等执行全面清理;

3.依照国家现行相关金融、财会管理制度规定,清理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各种违规账户或者账外账;

4.清理公司总部及所有子公司的各类账外现金,对违背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余相关规定侵占、截流的收入,或者私存私放的各种现金(即“小金库”)执行全面清理,及时纳入企业账内。

5.对企业总部及所属子企业对内或者对外的担保情形、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形执行全面清理,并依据事实情形分类排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6.对清理出来的各种受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原因产生的错账,依据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执行账务调整。

(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具体程序

1.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清产核资工作开始时列示清产核资日各类资产、负债明细清单;

2.企业相关部门应对各类资产、负债明细清单执行分析,列出其中已知和或许存在损失的项目;

3.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对各类实物资产的盘点、往来账项的函证、长短时间投资的检查,各类费用摊消的核实等程序,证实资产余额和资产损失,首先从企业内部收集损失有关证据;

4.将需要收集外部证据的损失项目分解到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到具体实施人士,由实施人士在公司规定的时期内搜集、补充、完善有关证据、资料;

5.根据企业已有及清查中获得、补充、完善的有关证据、资料,证实清查损失、预计减值损失;

6.对于各类损失证据,企业要分类装订成册并编号,留底备查。

7.在清产核资的同期,企业应对因管理需要而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执行自查,编制内部控制实施情形数据,反应企业内部控制的设立及实施情形,同期将各类内控制度分类装订成册,以备上报国资委。

(三)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中的首要任务

1.清产核资损失的证实

全面清查企业资产、核实各类债务,根据企业已获得以及清查中获得、补充、完善的有关证据、资料,证实各类资产损失及挂账,并依据清查结果填制清产核资报表,列示各类资产及负债的清查损失和资金挂账;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依照清产核资要求执行分类排队,提出有关处理意见。

2.清产核资的预计损失

企业在清产核资损失认定的基础上,依据企业规定的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减值准备标准预计减值损失,并依据预计损失结果填制清产核资报表,列示各类资产及负债的预计损失;

3.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形的数据

在清产核资同期,企业还应对本身因管理需要而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执行自查,编制内部控制实施情形数据,反应内部控制的设立及实施情形。

参考资料

[1] 众福会计事务所网 http://www.bjzxkj.com/ReadNews.asp?NewsID=754

[2] 重庆九洲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网 http://www.cqjzcpa.com/Article/fwznsj/200710/824.html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