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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审计

外汇网2021-06-17 23:27:35 56

审计内容

1.确定短时间借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

(1)审查相关借款的账簿记录、借款凭证及相关文件。确定借款业务的真实性;将短时间借款总账余额与其明细账核对,确定其统一性。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2)利用银行借款对账单与短时间借款余额核对。编制调节表执行调节。

(3)短时间借款期末余额较大或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时,对相关债权人执行询证。

2.审查短时间借款偿还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合规性审计

审查账簿记录,验证短时间借款账户借方发生额同相关付款凭证能否吻合;还款日期与借款合同内容核对,确定还款的及时性。假使逾期偿还。需查明原因和责任。

3.审查短时间借款入账的完整性

(1)审查各类借款的日期、利率、还款期限及其余条件,确定有无低计短时间借款恐会短时间借款记入长期负债账户的困难。

(2)向被审计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余债权人询证.确定有无未登记的短时间借款负债。

(3)分析利息费用账户。了解利息开支、利率及利息支付期限等,验证利息开支能否合理。假使利息事实开支大于账面反应的应付利息,应更深一步审查利息开支凭证。确认有无隐瞒借款的情形。

4.验证利息计算及账务处理的精准性

依据短时间借款的相关资料.验算应付利息费用,将计算结果与期初应付、预付及期末应付、预付勾稽核对。并查明有关的会计记录能否精准。

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短时间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能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吻合;

②向银行或其余债权人函证巨大的短时间借款;

③对年度内增长的短时间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准许,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有关会计记录执行核对;

④对年度内降低的短时间借款,检查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

⑤检查年底有无到期末偿还的借款,逾期借款能否办理了缓期手续;

⑥复核已计借款利息能否正确,如有未计利息应做出记录,必要时执行适当调整;

⑦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取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能否按规定执行会计处理;

⑧验明短时间借款能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处理

短时间借款的核算首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获得短时间借款的处理;第二,短时间借款利息的利息;第三,归还短时间借款的处理。

(1)获得短时间借款的处理

企业从银行或其余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获得短时间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时间借款”科目。“短时间借款”科目应按债权人以及借款种类、还款时间设置明细账。

例1:某企业1月1号向建设银行借入偿还期为9个月,月息为6‰的借款100000元。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短时间借款 100000

(2)短时间借款利息的处理

这是短时间借款的会计核算着重。掌握三点:一是利息的支付时间。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时间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余金融机构或相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同本金一起支付。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应各月借款利息的事实情形,会计上应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假使数额不大,也可于事实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三是利息的核算账户。短时间借款利息一律计入账务费用,预提利息的,应付利息在“预提费用”账户中核算,不通过“短时间借款”账户。利息直接支付的,于付款时增长财务费用,并降低银行存款。具体有下方两种方法。

①预提法

依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即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底预期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执行预提,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在事实支付利息的月份,按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科目,按事实支付的利息金额与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的差额(即仍未计提的部分),为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依据事实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事实支付利息的月份,也可以依据事实支付的利息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底再调整预提费用的差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采取月底调整预提费用差额的方法,能够在预提费用明细账中全面反应借款利息的预提和开支数额。

②直接摊销法

在短时间借款的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形下,也可以采取简化的核算办法,即于事实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一般来看,企业的所得税应于年底决算,采取该种方法不将对年度所得税的计算造成影响。但在年底假使有应由本年负担但仍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业务举例

审计人士在审查某公司“短时间借款——生产周转借款”运用情形是发现,该公司2000年6月到12月平均贷款为850000元,存货合计为240000,其余应收款为400000元。审计人士分析:该公司其余应收款占用比重过大,或许有非法运用或占用短时间借款的举动。

首先审计人士调阅了6月1号介入“短时间借款”的78#凭证,其记录为:

借:银行存款390000

贷:短时间借款——生产周转借款390000

78#凭证所付“入账通知”和“借款契约”两张原始凭证,借款期限为6个月,审计人士跟踪调查存款的去向,在审阅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发现6月25号银付字206#凭证,降低银行存款380000元。调阅该凭证时,其记账凭证分录为:

借:其余应收款——张某38000

贷:银行存款380000

其摘要为“汇给某公司货款”,经核实,以上凭证所记汇出款项,是该公司为职工垫付的买入空调50台的款项,张某是负责向职工收回垫付款的主管,全部货款于本年7月到12月相继收回。审计人士觉得,该公司为职工垫付的空调款,事实上是占用短时间借款,不按借款用途运用借款,并增长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审计人士向该公司提出上述困难时,该公司供认不讳。

上述困难查实后,审计人士提出了处理意见:公司收回的垫付款应归还借款,已入账的借款利息费用应由职工承受。按借款占用时间计算,应负担利息19000元,该公司应调整相关帐簿记录,会计分录如下:

(1)按规定应向职工收回利息时:

借:其余应收款19000

贷:财务费用19000

(2)归还借款时:

借:短时间借款——生产周转借款380000

财务费用19000

贷:银行存款399000

参考资料

[1] 59聘用求职网 http://www.59zp.com/lwurl_44850.htm

[2] 金栋法律咨询网 http://ww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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