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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关于103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外汇网2021-06-17 23:27:18 62
103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审计署2009年对河北、山西、辽宁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方简称19省)的103个县(县级市、区,下方简称103个县)2006年到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情形执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情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困难,将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重内容。2007年,国家策划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下方简称“十一五”规划)。从审计调查情形看,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组织实行“十一五”规划,逐渐加大投入强度,工程建设获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紧密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分享到了改革放开的成果, 更深一步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呼吁力。

二是改观了农民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民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了环境卫生质量,降低了介水性疾病的传播,节省了农民的医疗费用。据水利部门测算,项目区户均年节省医药费开支200元左右。

三是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部分劳活力从以前找水、拉水、背水中解放出来,能够外出打工或发展庭院经济,增长了经济收入。据水利部门测算,通过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国户均年节省53个挑水工日。

四是增强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平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注意愿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降低了少数民族地区民众因水而导致的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

审计调查的103个县2006年到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总投资37.93亿元,事实到位资金31.86亿元,占计划的84%。其中:中央财政计划投资19.25亿元,全部下拨地方后,事实已拨到项目18.12亿元,占计划的94%;地方财政及农民自筹计划投资18.68亿元,事实已到项目13.74亿元,占计划的74%。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分析

审计调查发现,2006年到2008年,103个县计划处理780.83万人的饮水安全困难,事实处理657.53万人,仍有123.3万人未得到处理,占计划的16%;有的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供水水质合格率偏低、经营成本偏高、管理维护不足位和工程利用率不高等困难,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效果。产生上述困难的原因,除了近年来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等客观原因以外,还包含下方几个方面: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计划与事实不完全吻合。

审计调查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分配计划不够科学。有些地方简单依照饮水恐慌全人口数量或者行政区域平均分配资金,未能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着重,因地制宜,致使部分资金投入与工程事实需要不完全吻合。有些地方实行的诸如“连片供水”等地方性工作计划与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未有效衔接,致使工程建设进程快慢不一,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阶段性目标的达到。

(二)有4.33亿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未按计划到位。

审计调查的103个县中,有83个县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位的困难。2006年到2008年,上述83个县计划配套9.79亿元,事实到位资金5.46亿元,未到位资金4.33亿元,到位率为56%。一部分地方将配套资金空缺转嫁到农户身上,致使民众自筹比例增高。

(三)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完全到位。

一是有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按要求安装水质净化设施。审计着重抽查的131处以高氟、苦咸水等作为水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有36处工程未设计水质净化设施,占27%;有19处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水质净化设施,占15%。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监测率偏低。依据有关规定,地方卫生部门应对“十一五”规划中新改扩建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每年分枯水期、丰水期各开展1次水质卫生监测。审计抽查的2006年到2008年新改扩建的6907处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受于经费不足等原因,2008年卫生部门仅对其中22%的工程执行过水质监测。很多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运行以来从未执行过水质监测。

三是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不足。审计调查发现,受于资金分配着重支持不够,农村学校饮水工程建设落后,饮水恐慌全困难仍未完全处理,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截止2008年末,审计抽查72个县的农村学校中,饮水达不足国家规定标准的占35%。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

一是农村饮水工程所有权规定落实情形较差。国家虽相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的规定,但缺乏符合事实的具体操作规范,加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来源广、情形复杂,这项规定事实实施情形较差。审计抽查的1181处农村饮水工程均未落实所有权,致使工程所有者不清晰,权益维护承受影响,工程经营前景堪忧。

二是缺乏用电优惠具体规定,电价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增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晰要求,多地要依照新农村建设的总的要求,研究策划工程运行用电优惠政策,以减弱工程运行成本。但受于缺乏统一的操作办法,事实落实情形较差。审计延伸调查的575处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中,有42%的工程未享承受国家电价优惠政策。

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不健全。103个县中,有66个县未策划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为重要内容的专项应急预案。多地广泛存在人士保障、技术支持、物资储备等安全保障措施仍未落实的情形,农村饮水安全预期与预警运行机制尚不健全,不利于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对103个县及其所处的省、市(地)延伸审计发现,2.81亿元资金未按计划及时下拨,0.25亿元资金未按计划用于规定项目。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困难,审计署提出了更深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投入,增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等审计建议。

三、审计调查发现困难的整改情形

水利部等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困难,认真研究审计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执行整改。水利部专门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发现的困难逐一清晰整改的措施和期限等要求,并派出督导组前往19省督促整改,还及时下发《有关增强农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要求多地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农村水源保护,改进供水水质检测工作,加速处理农村学校饮水恐慌全困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程序的专项整治活动,研究完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关地方政府认真处理和纠正审计调查发现的困难,及时拨付滞留资金,收回挪用资金,追究有关人士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加速工程建设进程。 审计署主管就农村饮水安全审计情形答问

2010年3月24号,审计署公布了《103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审计调查结果》。就此,记者专访了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司长徐吉明。

记者:我们目睹了审计署有关103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我想了解一下审计署为何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执行审计调查,开展这项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徐吉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表示,要让民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阶段要处理1.6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困难。截止2008年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已经实行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资金管理运用情形如何? 工作目标完成情形如何?工程质量和效果怎么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这些均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困难。

审计署高度重视民生困难的审计,将本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审计调查作为审计署2009年的着重民生审计项目之一,期望通过本轮审计调查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的情形,完善政策措施,策划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二五”规划打好基础,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以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维护民生安全。

记者:请问此次审计调查的目标和着重内容是什么?

徐吉明:此次审计调查的目标是全面调查了解103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形,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揭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分析产生困难的首要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此次审计调查的着重:一是摸清103个县2006年到2008年中央财政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及配套资金投入和运用情形。二是了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办法,评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获得的成效和经验。三是揭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和管理中以及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记者:这次审计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哪些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困难?

徐吉明:这次审计调查发现了一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困难。一是农村饮水工程所有权规定落实情形差。国家尽管有清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但缺乏符合事实的具体操作规范,加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来源广、情形复杂,这个规定的事实实施情形比较差。工程所有者不清晰,权益维护承受影响,容易致使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显现困难。二是缺乏用电优惠具体规定,政策落实不足位。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增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晰要求,多地要依照新农村建设的总的要求,研究策划工程运行用电优惠政策,以减弱工程运行成本。但受于缺乏统一的操作办法,事实落实效果较差。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不健全。大部分抽查县未策划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为重要内容的专项应急预案。多地广泛存在人士保障、技术支持、物资储备等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实的情形,农村饮水安全预期与预警运行机制仍未健全,不利于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造成上述困难的原因,首要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才开始不久,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和管理的环节较多,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完善需要有个过程;加上我国地域辽阔,多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这些都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导致了一定难度。

记者:我注意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批资金用于处理农村饮水恐慌全困难,从这次审计调查情形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效果如何?

徐吉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尤其是从2008年开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中央补贴投资比例更深一步提升,同期中西部地区不再要求县及县下方配套资金。大批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其实行效果如何,是这次审计调查关注的重要内容。从资金投入方面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渐渐形成了以政府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农民民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途径、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资金总的到位情形较好,尤其是中央资金全部及时下拨,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遂实行。从工程建设方面看,中央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出台政策、增强监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多地方因地制宜地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范围及标准,兴建了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村镇联网集中供水工程、集雨水窖、机井等多种模式的供水工程,有效地处理了大批饮水恐慌全人口。总的来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的运用和管理比较规范,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了预定目标,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分享到了改革放开的成果,承受了广大农民的统一好评。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受于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时间不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复杂性等原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还存在计划与事实不完全吻合、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未按计划到位、管理工作落实不完全到位以及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等方面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记者:公告中反应的困难,有的是管理方面的困难,有的是制度方面的困难,从当前情形看,这些困难整改情形如何?

徐吉明:截止当前,审计调查中反应的绝多部分困难已得到纠正和整改。客观地讲,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有关地方政府对这次审计发现的困难非常重视,整改工作是认真、及时、到位的。这次审计调查整改工作有下方两个特点:一是注重边审计、边整改,达到以审促改。对于能够立刻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的困难,如水源地保护不力、工程水质净化设施保证不够等困难,水利部及时出台有关文件给予规范,并积极与发展改革委商量,计划今年单独安排资金,优先处理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困难;有关地方政府依据审计建议,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增强资金管理,加速工程建设进程,当前项目进度顺遂。二是强调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审计调查发现的所有权规定落实情形差、应急机制不健全等困难,审计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对这些困难执行认真调查研究,争取赶紧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愈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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