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原材料
原料和材料的合称。在加工业中,一般将来自采掘业和农业的未经加工的物品称作“原料”,把经历加工的原料称作“材料”。如铁矿石是冶炼钢铁的原料,钢铁是其余加工业的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取事实成本核算,也可以采取计划成本核算。
材料按事实成本计算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依旧明细分类核算,均依照事实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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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含原料及首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事实成本。
收来临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该设置备查簿执行登记。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执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首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买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事实成本, 借记本科目,按事实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事实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事实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事实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事实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事实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事实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事实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生产运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卖出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余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取计划成本执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事实成本。 采取事实成本执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事实成本,可以采取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事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