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其实是个损益类科目。但它对应的资产类科目肯定符合“借方记增长,贷方记降低”这一规则,“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稍微相似“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均为过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没有余额的,它的余额都进入了当期损益类科目了,而进入损益类科目,恰好倒过来,如你所说,贷方是收入增长(或成本费用降低),借方是费用增长,如流动资产盘盈是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是记入运营外收入。
入帐根据
一、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明细表及批件。
二、各种流动资产报废清单和批件。核算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盘盈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管材”、“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总计折旧”等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总计折旧”等科目,贷记“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3.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依照规定程序经准许转销时,对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及过失人赔偿,即借记“材料”、“其余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再依照扣除后的净损失转销: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运营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运营外开支——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余运营的,借记“运营外开支——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4.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匮乏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余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准许才可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提供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余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余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产生的损失,应报经准许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形处理: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余运营的,借记“运营外开支——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定额内匮乏和其余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6.本科目月底如为借方余额,反应仍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应仍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账务处理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的账务处理
1、依据各种流动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
(1)盘盈的各种流动资产。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盘亏,毁损的各种流动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3)结转盘亏,毁损的各种流动资产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A、超支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材料成本差异 B、节约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 (红字)(4)经准许盘盈的各种流动资产冲减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5)经准许盘亏、毁损的,先冲减存货跌价准备,净损失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依据各种流动资产报废清单: (1)报废的各种物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2)结算报废的各种流动资产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A、超支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材料成本差异 B、节约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 (红字) (3)报废各种流动资产残料收入。 借:银行存款 或其余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计提残料收入应交税金。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XX税 (5)依据准许的各种流动资产报废清单,先冲减存货跌价准备,净损失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 运营外开支-非常损失 (自然灾害产生的毁损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的账务处理 1、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盘亏明细表中所证实的价值,将盘亏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已提折旧借记“总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该项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准许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运营外开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总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运营外开支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运营外开支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固定资产盘盈明细表,按同类或相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目资产的新旧程度预期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经准许后转入运营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贷:运营外收入审计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首要审查企业资产盘点表、资产损溢数据等资料,验证企业财产损溢的真实性和会计财务处理的正确性;有无将以前年度的费用、亏损或当期费用列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长期挂账,虚增当期利润的情形;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未执行处理的原因能否为了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
基本理论
依照企业经济学中的“经济人”理论,企业作为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对其本身所拥有和控制的资财,享有完整意义的财产权利。这一点在资本的所有权和运营管理权合一的私人资本企业中,是十分清楚的。即便是在资本的最终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运营管理权发生分离的公众资本企业中,基于委托.一代理关系所授受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运营管理权也是完整产权,不应剥夺和分割,所有者的权利首要体当下资产受益、巨大决策和选择运营管理者等方面,不必要也不或许对企业资产营运和处置等运营业务的细枝末节直接干预。像资产营运中所发生的财产损失和溢余这类困难,企业完全有权根据公认会计准则即时处理,而不必挂账等候企业外部的上级审批后才给予转销。西方财务会计中广泛没有“待处理财产损溢”之类的账户就是最显著的反证。实际上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业企业法》等企业法规条文中,也规定企业有“资产处置权”之说,可惜导致纸上谈兵。
就会计准则来说,中西会计准则中都强调会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数据应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审慎性(稳健性)原则的要求。权责发生制要求依照经济权利、经济责任能否事实发生来认定和计量企业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则要求将各会计阶段的收入、费用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相互配比;稳健性原则更要求对企业或许发生的费用、损失做出合理预计,对或许发生的收入、利润则不作预计和认定;另外,客观性原则也要求企业的会计资料、会计信息务必真实、精准、牢靠,不得虚构和隐瞒。而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则把实际上已经发生的费用、损失和溢余挂账列作资产(或负值资产),以上述会计准则的精神来衡量,设置这一账户显然有悖于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 从账户设置的报表编制原理分析,两栖共同性账户一般多只在与一人名或客户的债权债务类账户中运用,且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其中有借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应列为资产,而对有贷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则列为负债,以如实反应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数额。而按现行制度规定“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不管显现何种方向的余额,均在资产方反应,这就不可避免地混淆资产和权益,夸大或缩减资产和权益的总量及其组成,以及为人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大开方便之门。 正是受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设置存在以上弊端,它在应用中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扭曲失真困难是十分严重的。一是将本来子虚乌有的“资产”煞有其事地列为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虚增了企业资产和利润数额,产生严重误导(说严着重是欺骗)投资人和债权人的投资与信贷决策的恶果;二是为数不少的企业利用该账户随意混淆、调节资产、费用和损益,形成某些管理者获取不正值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杠杆;三是其中藏污纳垢,为少数贪污腐败分子的不法举动开了一个极为方便的“户头”。审查方法
1.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方发生额能否长期挂账。制度规定,企业清查的各类财产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依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等相似机构准许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假使清查的各类财产损溢,在期末结账前仍未准许的,在对外供应财务数据时应先按核算规定执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出表明。检查时,假使企业盘盈的财产跨年度依然挂账,就有机会是有意利用“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隐瞒已经报经准许的财产损溢,进而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应在了解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制度的基础上,直接审查其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账龄,以分析企业能否存在有意挂账的举动。
2.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计处理。假使是流动资产损溢,应审查流动资产盘点表单价能否与材料、库存商品明细账吻合。假使是固定资产损溢,要特别注意企业能否有随意估价的举动,应要求企业供应计算的原始资料。通过审查这些资料,来确定其计算的正确性。财产清查后,发现财产损溢不按规定处理、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执行过渡处理,恐会盘盈资产挂在往来账上,进而致使账实不符,总账、明细账不符的现象,应检查“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账借方,通过分析摘要,寻到相应的会计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执行着重检查。也可以直接审查盘点表,查明能否属于盘盈财产,再查实其能否按会计制度执行了有关正确的会计处理。 3.检查企业发生的财产盘亏或毁损,能否将责任单位、个人赔款、残料价值等作为损失的减项扣除。对此,检查人士应查看企业相关权限机构对财产盘亏或毁损准许处理的文件,清晰责任事故务必有责任单位和人士执行赔偿,假使是毁损,应该有残值入账。假使经检查发现账上无上述记录,则或许将赔款或残值转作了账外账。 4.检查企业存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能否作升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检查方法是看“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的借方发生额,通过账户记录,寻到相对应的会计凭证,看其对应科目能否同期有升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假使会计分录没有反应升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实后,调减升值税进项税额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处理方案
为防范乃至根本杜绝“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设置和运用所导致的弊端,可考虑采取下方三种方案:
一是继续保留运用该科目,但对该科目的核算内容组织全面清理。财政主管部门应严格界定该科目的核算规模,各级会计主管机关、审计和社会中介监督组织应开展对该账户核算内容的着重专项检查,对多出规模的核算内容以及违规运用该账户的举动,应督促把其清理出局,并对有关责任人士予以严肃处罚。 二是改造运用该科目,对其科目属性、级别、核算内容及其在报表上的填列方法作巨大调整。可以考虑取消“待处理财产损溢”一级科目,在所有者权益类的“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二级分类科目。对于在企业处理权限规模内的财产损益,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在发生时原则上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列管理费用或运营外收支科目),能够确定过失人或可获保险赔偿的损失部分,则列为“其余应收款”科目;对于多出企业处理权限的资产净损益(如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的损失部分),在报经准许前可列为该科目,借(或贷)记“资本公积——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或借)记相关。 资产类科目;在报经准许后,借(或贷)记“运营外开支(或运营外收入)”科目,贷(或借)记“资本公积——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表项目亦作相应调整。将“待处理财产损溢”列作“资本公积”科目的从属科目,与现行制度中对“法定财产重估升值”的会计处理有相通之处。由于从理论上讲,企业运营的根本目标就是追求业主权益的上涨,所有者对企业运营承受最终的风险,与此对应,也享有终极的权益,将财产损溢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实乃顺理成章。 三是彻底取消“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资产负债表等报表中,亦相应取消有关项目。凡发生相关资产损益事项,企业有权依据相应当会计准则和法规的精神,即时自行执行会计处理,无需报经相关部门准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