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 贴现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企业(银行)购入的即期外币票据,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执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资产的首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 按事实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事实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期结转。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