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应收股利(Dividendreceivable),又称为应收股息是指小企业因执行股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执行债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利息和应收其余单位的利润,包含企业买入股票事实支付的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宣布发放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含应收的股票股利。《小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股息”科目。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买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布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买入的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仍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作为应收股息核算。“应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增长数额,贷方登记应收股息的降低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应小企业仍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需要注意的是,买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应收股息”科目核算。与此不同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原在“其余应收款”科目核算这部分内容,而《企业会计制度》在“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
内容
企业因对外执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执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包含:1)买入股票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宣布发放但仍未支取的现金股利;2)买入债券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仍未支取的债券利息。
不包含:
买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记入“长期债券投资”帐户)会计处理
应收股利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执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执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买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布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买入的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仍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亦在本科目核算。买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应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形,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公司应收其余单位的利润,亦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仍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买入股票,如事实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事实成本(即事实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时间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事实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短时间投资处理
小企业买入股票,如事实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短时间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事实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股息(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按事实支付的价款)
其余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账务处理买入短时间投资借:短时间投资应收股息
贷:银行存款/其余货币资金
投资人投入的短时间投资借:短时间投资
贷:实收资本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时间投资卖出短时间投资时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短时间投资
应收股息
投资收益
长期投资处理
小企业对外执行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
1)以现金买入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按事实支付的全部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事实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事实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
应收股利(按已宣布但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贷:银行存款等(按事实支付的价款)2)小企业接受投资人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各方证实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等3)采取成本法核算的小企业,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维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4)采取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依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执行调整。
股权持有阶段,小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依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达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企业达到净利润,小企业应按应享有的比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如被投资企业发生净亏损,小企业应按应分担的比例(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计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小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比例
借:应收股息
贷:长期股权投资5)事实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按事实获得的价款)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收股息(按仍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其余处理
应收股利
1、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2、小企业买入债券,如事实支付得价款中包含已到期但仍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短时间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按事实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仍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按事实支付的价款)
其余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买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获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余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证实投资收益时,按应得到的利息
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
4、事实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按事实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按事实收到的金额差于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应收股息(按应收利息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按事实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
5、买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各期期末按应得到的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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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余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执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首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获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布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事实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阶段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比例,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获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布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事实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阶段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比例,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获得本企业投资前达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三)获得可供卖出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布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卖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卖出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事实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可供卖出权益工具持有阶段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比例,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事实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仍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