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时间债券(short-term bond)
短时间债券简述
短时间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下方的债券为短时间债券。
短时间债券的发行者首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由于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首要资金来源,而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下方,所以较少发行短时间债券。
企业发行短时间债券大多是为了筹集临时性周转资金。在我国,该种短时间债券的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1988年,我国企业开始发行短时间债券,截止1996年末,企业通过发行短时间债券共筹资1055.08亿元。
政府发行短时间债券多是为了平衡预算支出。美国白宫发行的短时间债券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四种。我国政府发行的短时间债券较少。
短时间债券的分类
按发行方式分类:经纪人代销的短时间债券和直接销售的短时间债券
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金融企业的短时间债券和非金融企业的短时间债券
按发行和流通规模的不同分类:国内短时间债券和国际短时间债券
发行短时间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优点:
(1)资金成本较低
(2)筹资数额较大
(3)能提升企业的信誉
缺点:
(1)筹资风险较大
(3)市场制约较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