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整理简述
公债整理是指政府对仍未偿还的公债执行的清理和整顿。包含为变更原定偿还条件,如减弱利率、延长偿还期限以及将原来多种发行时间、发行条件的未到期公债合并为一种或较少的新公债而对公债余额执行的调整;为均衡债务负担采取提早或延迟偿还的办法,调整债务结构等等。公债整理的目的
①缓和国家财政负担,改观财政收支情况。在政府财政问题期间,为处理大批快要到期债务的还本付息,政府通过发行一种新债券将快要到期的各种债券统一调换整理,延长旧债的偿还时间,以保持政府债信。又如在偿债过于集中,使当年度财政面对很大阻力,或有的年度偿债负担比较轻,财政收入比较充足的情形下,采取延迟或提早偿还的办法,对国债执行必要的整理,以均衡政府的债务负担。②为求得公债统一,增强公债管理。受于政府发行公债时所处的条件不同,经历适当的累积期后,仍未偿还的公债在种类、利率等条件方面参差不齐,或与市场事实情形相距太远政府通过用一种新债券对原有的各种债券执行调换整理,并依据整理期财政金融事态和政策需要,对现有债务结构的不合理部分,从利率和期限结构上执行调整,以使债券结构与经济、市场情形愈加适应。
公债管理原则
1.债息负担极小化:政府发行公债筹措财源,亦考虑最低成本,当经济处在通胀期间,因长期利率相对较高,应发行短时间债券;反之于经济衰退期间,应发行长期债券,以促成债息最小化。2.偿还阶段长期化:偿还阶段愈长愈能高达举债目的,但此原则常与其余原则相矛盾。
3.财政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以促成平稳原则:公债的发行会因货币效果而对金融市场造成影响,所以公债的发行务必考虑及控制其影响的程度,以促成金融平稳的原则。
4.债券种类多样化:以不同的期限、利率或税负来迎合买入者的需求。
5.公债持有者合理化:公债的发行对象可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民间,各会造成不同的经济效果。
6.偿债基金之设置:公债的发行建立在政府的信用,设置偿债基金可以加强公债信用及平稳公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