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近期热门的方式,但是近年来,也有一部分地方以私募基金为名来执行非法集资,这类私募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广大投资人应防范打着“私募投资基金理财”旗号执行的非法集资举动,下面这四招可以有效帮助投资人识别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私募投资基金和非法集资有本质的区别,四招教你识别正规私募:
1.不得公开募集。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清晰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这条规定是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类犯罪最根本的区别。
2.单个投资人投资额不得少于百万。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人,且对这些投资人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范围。比如,单个投资人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额不得差于100万元人民币,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诚然也包含风险。对于单个投资人的投资额制约是合法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重要区别。在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实行中,一般不将对投资人设置这样高的资金投入制约。
3.不会向投资者许诺高比例保底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投资者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得到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性质为: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故不应是保本返息的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该种举动性质既然为“投资”,则必然具有风险性。投资到期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通过上市、出让、股票回购、出售期权等方式达到资金的回转,或许盈利,也或许亏损。并非是简简单单的“投资→定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模式,在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合同过程中也不应有清晰的还本付息或者给付确定回报的约定。假使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者许诺高比例的保底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那么则或许涉嫌非法集资。
4.人数限定。另外,人数多少也是区分能否属于非法集资的转折点。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的投资者数有着严格的制约: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人人数(包含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胜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人人数(包含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胜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含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胜过50人。胜过人数制约的,都很或许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