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式基金的放开日均为可以随时赎回的,也就是说完全可以显现一边定投,一边将以前已经定投买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情形。放开式基金的放开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交易时间,一般来说也就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下午15:00以前,非交易日及交易时间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下一交易日执行处理。
与一笔购入基金的赎回方式相同,在放开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期内提出赎回申请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赎回份额需要遵照基金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多部分基金为不得差于1,000份,假使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