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达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攒,它来因为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所达到的净利润,包含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投资人的会议,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执行的分配。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法定公益金。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人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人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应付普通股股利。如有应付优先股股利,应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依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攒资金,包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等。法定盈余公积依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依照胜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攒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首要是公司制企业依照股东会的会议提取,其余企业也可依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除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外,公司制企业还应依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5%到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非公司制企业可以依照不胜过法定公积金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上也可用于以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达到的净利润经历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人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部分。
留存收益怎么核算?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和运用等增减变动情形,并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类盈余公积及其运用情形。
企业未分配利润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执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达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余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显现借方余额,则表明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对于未弥补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达到的税前利润执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胜过5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