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银器较少,十分珍贵,白银的运用有严格等级制约。
神龙二年(706年)九月的仪制令清晰规定:“诸一品下方,食器不得用浑金玉;六品下方,不得用浑银”。开元间(713-741年)银器的运用已较前有所增长,但在“金银之属谓之宝,钱帛之属谓之货”。的情形下,唐廷仍明令禁止金银器运用规模的扩大。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称:“联欲捐金抵玉,正本澄源。所有服御金银器物,令付有司,令铸为挺,仍别贮掌,以供军国。珠玉之货,无益于时,并即焚于殿前,用绝争竞。”同期还颁《禁奢侈服用软》,重申了臣僚服饰“四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的规定。
但延至中唐以后,金银器开始流行。现有的考古材料显示,仅今陕西、内蒙、浙江、江苏、河南、青海、山西等省区1957一1991年的21次发掘,先后出土唐代金银器就达2500多件。而其中一次出土上千件的陕西西安何家村和江苏丹徒丁卯桥,上百件的陕西扶风法门寺和浙江长兴下萃桥,都是中唐以后的窖藏。这些银器的重要用途之一,是多地向唐中央进奉和唐中央对达官贵人的赏赐。所以,中唐以后显现了空前的金银进奉和赏赐之风。德宗继位,为表明俭朴,大减多地进奉。但大历十四年(779年)闰五月“丙戌,诏禁天下不得贡珍禽异兽,银器勿以金饰。”银器疑似已不在禁止之列。金银器运用的禁令已承受了从来没有过的打击。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中晚唐时,伴伴随金银器成熟期间的结束、普及和多样化期间的来临,银器种类暴涨,纹饰愈加丰富多彩,大型器物和铭刻器物增多,造型和纹样更为大众化。
诚然也应当目睹,唐代的白银产能毕竟有限,白银器饰的全面普及尚有待时日。元和七年至十三年(812一818年)的6年间,宪宗倾全力冲击方镇,先后8次出内库财物付度支,但在共支钱123万贯、绢163万匹的情形下,所支银却只有5000两。尽管宪宗内库藏银量已不可考,且所开支的5000两也不一定是内库所藏的全部,但宪宗疑似还不至于舍不得出内库银用于冲击方镇。无独有偶,敬宗时(824一826年)又有将左藏金银悉数收入内库之事,可全部“宣索”到的也只有挺银及银器10万两,金器7千两。而在晚唐钱重物轻的重大阻力下,唐廷还曾把白银看为无益于生人、不可解饥寒的奢侈品,一度设法禁止岭北采
银,以便矿冶业中集中力量采铜铸钱。在如此的条件下,白银器饰的普及也难免承受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