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
永然而期食品 Tesco东莞常平店、家乐福东莞世纪广场店、东莞百佳聚福豪苑店买回了三组产品,均为同一类货物却采取了生产日期不同的印刷方法。比如一组龟苓膏产品,制造商都是广西梧州市港圣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其中一罐罐底生产日期打着“储存条件:常温P2011/02/16 E2013/02/15”;而另一罐的生产日期则只有“合格:2011/02/13”,而且这罐龟苓膏的罐身已经显现了斑斑锈迹。假使超市管理细致,货品在上架过程中就能发现端倪。 过期的食品上各大超市的货架并没有问题。很多大型超市,只要给足上架费,基本就可以上架销售。比如2010年集味佳与Tesco签订的合同就清晰产品的合同扣点加之各种费用是29%。也就是每出售一件产品,超市可从中分得29%的利润。 大品牌给超市的返点会很少。多部分都在10%在内,甚到5%。 另一面只要进了超市,下货架的机会性就很少。一部分超市差不多不管产品的销量,甚至会一两年才清理一次不好卖的产品。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货物不好卖——退货——修改生产日期——再上架。这些货品究竟修改了多少次生产日期,预期连负责修改日期的雇员都不清楚。 碰到超市需要厂家供应验收证明的,假使某些厂家不能供应今年的质检,会将往年的质检数据扫入电脑,然后用Photoshop修改日期后再供应给商家。而商场收货一般只检查数量以及生产日期是不是新的,一般一个产品只看一瓶,也不将对比着看。原因
名义上看,是很多大型超市,只要给足上架费,基本就可以上架销售。一部分超市差不多不管产品的销量,甚至一两年才会清理一次不好卖的产品。这就形成了以上所述的怪圈。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食品退出机制混乱,监控体系不健全,才致使了许多行业陋规蚕食着我们的食品安全。国外情形
在美国,食品包装上一般有四个日期:销售截至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和封箱包装期。胜过了食用期的食物就不能再吃,要销毁。我国《食品安全法》尽管也相关于过期食品的法律条文,但除了笼统地说禁止运营胜过保质期的食品,而且要及时清理之外,并没有表明见底怎么执行清理,怎样来监督。不清晰的销毁与监督界限, 使食品保质期事实上成了厂家的一个口头允诺。在该种环境下,“永然而期”的食品便有机可乘。 过期食品违法成本很低,区区几万块的罚款让一部分无良运营者敢冒风险。在美国,有家健康食品店CVS销售了过期食品、药品,光是在纽约州就主动认罚了85万美金。而对销售商来说,假如他们被觉得销售了过期商品,那么信誉也会承受极大的影响,得不偿失。由于商家也怕顾客真吃出了困难,麻烦就大了。如何禁止
禁止“永然而期”的食品其实并没有难。一是要从经济处罚和法律追究上加大违法犯罪成本,“重典治乱”,让“永然而期”的食品不敢露头。二是清晰部门权责,加大监管强度,变多龙“治水”为专龙“治水”。三是要完善食品退出与销毁机制,即过期食品退出与销毁不再是食品生产、销售的任何一方,而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日本就有专业的过期食品处理企业,它们将过期食品制成饲料、肥料,或者发酵造成甲烷,作为工业能源。我们不妨加以借鉴,让“永然而期”食品永远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