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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

外汇网2021-06-24 10:59:39 80
环境管理的概念

环境管理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形成,并逐渐发展形成一门新兴学科。国内外学者对环境管理的概念与内涵认识日益深化。“环境管理”概念1974年在墨西哥召开的“资源利用、环境与发展战略方针”专题研讨会上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本轮会议形成了三点共识:①全人类的一切基本需要应该得到满足;②要执行发展以满足基本需要,但不能多出生物圈的容许极限;③协调这两个目标的方法是环境管理。

1975年休埃尔在其《环境管理》一书中对环境管理做了专门阐述,表示“环境管理是对损害人类自然环境质量的人为活动(尤其是损害大气、水和陆地外貌质量的人为活动)施加影响”。他特别表明,所谓“施加影响”是指“多人协同的活动,以求创造一种美学上会让人愉快、经济上可以生存发展、身体上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所做出的自觉的、系统的付出。”我国学者刘天齐主编的《环境技术与管理工程概论》一书中,对环境管理的含义做出了如下论述“通过全面规划,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制约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举动,高达既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多出环境的容许极限的目的。”

依据国内外学者的阐述,环境管理的含义首要应涵盖下方四个方面。

(1)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建立可连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维持与之相适应的可连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是环境管理的根本目标。

(2)运用各种手段制约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举动。人在管理活动中扮演着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双重角色,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环境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

(3)环境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务必适应社会、经济、技术的成长,并及时调整政策措施,使人类的经济活动不胜过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

(4)环境保护作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困难,环境管理需要超越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采取协调合作的行动。

综上所述,可以觉得,环境管理是指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宏观综合决策与微观执法监督相结合,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人手,运用各种有效管理手段,调控人类的各种举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制约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以维护区域正常的环境秩序和环境安全,达到区域社会可连续发展的举动总的。其中,管理手段包含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和教育五个手段,人类举动包含自然、经济、社会三种基本举动。

环境管理的特点

环境管理的性质决定了环境管理具有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特质,除此之外还具有区别于一般行政管理的区域性、综合性、社会性和决策的非程序化特点。

1.权威性

环境管理的权威性显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和政府开展环境管理工作,行使环境保护的权力,政府其余部门要在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之下履行国家法律所赋予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2.强制性

环境管理的强制性显现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规模内为达到环境保护目标所采取的强制性对策和措施。比如,关闭“十五小”、污染限期治理等,就是依据国家的环保产业政策、环保行业政策、环保技术政策,为达到经济上涨方式转变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3.区域性

作为一个工作领域,环境管理存在很强的区域性特点。这个特点是由环境困难的区域性、经济发展的区域性、资源配置的区域性、科技发展的区域性和产业结构的区域性等特点所决定的。

中国的地域广阔,多地情形差异很大。从地理位置向上瞧是“西高东低”,但从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的环境意识向上瞧却是“东高西低”。环境管理的区域性特点告诉我们,开展环境管理要从国情、省情、地情出发,既要强调全国的统一化管理,又要考虑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性,防止简单化,不搞“一刀切”。我们既不能盲目照搬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又不能盲目推广国内个别地区的管理做法;既不能依照东部沿海地区的成长模式来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又不能完全依照东部沿海地区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来推动中、西部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管理工作,要从事实情形出发,策划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4.综合性

环境管理的综合性是由环境困难的综合性、管理手段的综合性、管理领域的综合性和应用知识的综合性等特点所决定的。所以说,开展环境管理务必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人手,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走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道路。

环境管理的综合性是区别于一般行政管理的首要特点之一。在事实环境管理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又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极大地调动社会各阶层及政府各部门的环境保护积极性,实行分工合作、综合协调、综合管理。

5.社会性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的环境权和生存权。所以,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开展环境管理除了专业力量和专门机构外,仍需要社会公众的普遍参与。这代表着一面要增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另一面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这是加深环境管理的两个重要条件。

培养公众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基础。离开了这个社会基础,环境保护事业将一事无成。有了这个社会基础,才可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部门执法监督的职能。

实践证明,环境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而来自于社会公众的该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强度远大于来自于政府的“自上而下”的监督。为做到这一点,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及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推动国家环境保护事业的一项迫切任务。

6.环境决策的非程序化特点

决策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两种,它是针对组织活动所存在的例行和非例行两种活动而分类的。程序化决策是针对诸如材料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税务管理、交通管理等一类例行活动来说的。这类决策可以程序化到呈现出重复和例行状态,可以程序化到制订出一套处理这些决策的固定程序,以致每当它显现时,不需要再重复处理它们。非程序化决策是指那种从未显现过的,或者其确切的性质和结构还不很清楚或者相当复杂的决策,如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企业的多样化运营、新工厂的扩建、环境执法监督等一类非例行状态的决策。

一般行政管理具有决策的程序化特点,对于重复显现的困难可采取固定的程序来决策、来处理。而环境管理中的决策大部分显现为新颖、无结构、具有非平常的、非重复的例行状态和不平常的影响。这是由于每一个环境困难的造成具有非例行、非平常状态,每一个环境困难的处理和处理的程序与方案无法预先设定。所以,环境决策具有显著的非程序化特点,这是环境管理与一般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区别。

环境管理的类型(一)从环境管理的规模划分 1.流域环境管理

流域环境管理是以特定流域为管理对象,以处理流域环境困难为内容的一种环境管理。依据流域的大小不同,流域环境管理可分为跨省域、跨市域、跨县域、跨乡域的流域环境管理。比如,中国针对淮河流域、太湖流域、辽河流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珠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开展的环境管理就是典型的跨省域的流域环境管理,而滇池流域和巢湖流域的环境管理就是省域内的跨市域、跨县域的流域环境管理。

2.区域环境管理

区域环境管理是以行政区划为归属边界,以特定区域为管理对象,以处理该区域内环境困难为内容的一种环境管理。依据行政区划的规模大小,可分为省域环境管理、市域环境管理、县域环境管理等。同期,还可分为城市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管理、乡镇环境管理、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等。

3.行业环境管理

行业环境管理是一种以特定行业为管理对象,以处理该行业内环境困难为内容的环境管理。受于行业不同,行业环境管理可分为几十种类型,如钢铁行业环境管理、电力行业环境管理、冶金工业环境管理、化工行业环境管理、建材行业环境管理、医药行业环境管理、造纸行业环境管理、酿造行业环境管理、印染行业环境管理、交通部门环境管理、服务行业环境管理等。

4.部门环境管理

部门环境管理是以具体的单位和部门为管理对象,以处理该单位或部门内的环境困难为内容的一种环境管理。比如,企业环境管理就是一种部门环境管理。

(二)从环境管理的属性划分 1.资源环境管理

资源环境管理是指根据国家资源政策,以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连续利用为目的,以达到可再生资源的复苏与扩大再生产、不可再生资源的节约运用和替代资源的开发为内容的环境管理。比如,流域环境管理就是一种典型的资源环境管理。这是由于,可以把一个流域的水环境容量依据发展的公平性原则看成是面对整个流域可以从新执行优化分配的一种“资源”。同样,污染物总量控制也是一种资源环境管理。这是受于一个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可看成是一种“资源”——可以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的技术优势在该区域内通过排污交易市场执行再分配的“资源”。对总量目标分解的实质就是对该种“资源”的再分配。

2.质量环境管理

质量环境管理是一种以环境质量标准为根据,以改观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监测为内容的环境管理。该种管理是一种标准化的环境管理。开展质量环境管理,代表着不考虑经济举动主体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也不考虑资源开发技术能力怎样,管理者只关心环境质量困难。高达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就允许继续维持生产举动或资源开发举动,达不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就要依法终止生产举动或资源开发举动。所以,开展该种类型的环境管理在完全法制化国度里容易实行,而在低收入国家受于承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等原因的制衡和影响,实践性较差。

3.技术环境管理

技术环境管理是一种通过策划环境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企业的生产举动、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革与创新为内容,以协调技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目的的环境管理。从广义上讲,环境保护技术可分为环境工程技术(具体包含污染治理技术、生态保护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预期与评价技术、环境决策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等方面。技术环境管理要求有比较强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三)从环保部门的工作领域划分 1.规划环境管理

规划环境管理是根据规划或计划而开展的环境管理。这是一种超前的主动管理,也称为环境规划管理。其首要内容包含:策划环境规划;将环境规划分解为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对环境规划的实行情形执行检查和监督;依据事实情形修正和调整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方案;改进环境管理对策和措施。

2.建设项目环境

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一种根据国家的环保产业政策、行业政策、技术政策、规划布局和清洁生产工艺要求,以管理制度为实行载体,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内容的一类环境管理。建设项目包含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四类。

3.环境监督管理

环境监督管理是从环境管理的基本职能出发,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对一切生态损坏和环境污染举动以及对依法负’有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的其余行业和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举动依法实行的监督管理。

环境管理的目的

环境困难的造成而且日益严重的根源在于民众自然观上的错误,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本思想观念上的扭曲,从而致使人类社会举动的失当,最终使自然环境承受干扰和损坏。也就是说,环境困难的造成有两个层次上的原因:一是思想观念层次上的;二是社会举动层次上的。基于该种思考,民众终于认识到务必更改本身一连串的基本思想观念,务必从宏观到微观对人类本身的举动执行管理,以尽或许快的进展逐渐复苏被损害了的环境,并降低甚至清除新的成长活动对环境的结构、状态、功能产生新的损害,保证人类与环境能够持久地、和谐地协同发展下去。这就是环境管理的根本目的。具体来看,环境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可连续发展思想的传播,使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以及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决策、计划和个人的日常生活等各种活动,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并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社会体制和思想观念的形式体现出来。具体来看就是创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新的消费方式、新的社会举动规则和新的成长方式,来保护和改观环境。

环境管理的任务

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转变人类社会的一连串基本观念和调整人类社会的举动。

观念的转变是根本。观念的转变包含消费观、伦理观、价值观、科技观和发展观直到整个世界观的转变。该种观念的转变会是根本的、深刻的,它将动员整个人类文明的转变。诚然,要从根本上逆转人类既成的基本思想观念,显然不能单纯通过环境管理就能高达目的,但是环境管理却可以通过建设一种环境文化来为整个人类文明的转变服务。环境文化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和信念的文化,环境管理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指导和培育如此一种文化,以取代工业文明时代形成的以人为中心、以人的需要为中心、以自然环境为征服对象的文化,并将该种环境文化渗透到民众的思想意识中去,使民众在Et常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自觉地调整本身的举动,以高达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境界。

文化决定着人类的举动,只有转变了以往那种视环境为征服对象的文化,才可从根本上去处理环境困难。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环境文化建设是环境管理的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

相对于思想观念的转变来说,举动的调整是较低层次上的调整,但是却是更具体、更直接的调整。人类的社会举动可以分为举动主体、举动对象和举动自身三多部分。从举动主体来看,还可以分为政府举动、市场举动和公众举动三种。政府举动是总体国家的管理举动,诸如策划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行等。市场举动是指各种市场主体包含企业和生产者个人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执行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举动。公众举动则是指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消费、居家休闲、旅行等方面的举动。这三种举动都或许将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此外,在这三种举动中,政府的决策和规划举动,尤其是涉及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发展规划的举动,往往将对环境造成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其负面影响一般很难或无法纠正。市场举动的主体一般是企业,而企业的生产活动一直是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坏的直接制造者。公众举动对环境的影响在以往并没有是很显著,但伴随人口的上涨特别是消费水平的上涨,公众举动对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困难中所占的比重将令越来越大。受于消费方式的原因,大批的产品在未得到充分利用或仍可以作为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情形下,就被公众当成了废物丢弃,这不仅加重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而且也对资源的可连续利用产生影响。由以上的分析可见,环境管理的两项任务是相互补充、互为一体的。其中,环境文化的建设是根本性的,但是文化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短时间内对环境困难的处理效用不是很显著,而举动的调整则可以比较快地见效。同期,举动的调整也可以促进文化的建设。所以对于环境管理来讲,这两项任务不可偏废。

环境管理的主体

环境管理的主体是指“谁来管理”和“管理谁”的困难。其广义的理解,是指环境管理活动中的参与者或有关方,而不一定是狭义的所谓的“管理者”。在现实生活中,人类社会的举动主体可以分为政府、企业和公众三大类。在环境管理中,政府、企业和公众均为环境管理的主体。

1.政府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包含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行政机关。在理论上它应当还包含立法、司法等机关。政府依法对整个社会执行公共管理,而环境管理则是政府公共管理中的一个分支。在三大举动主体中,政府是整个社会举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同期它依旧多地政府间矛盾、协调的处理者和官员。政府是否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保护环境的行动,对环境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政府是环境管理中的主导性力量。

政府作为环境管理主体的具体工作包含:策划适当的环境发展战略,设置必要的专门环境保护机构,策划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策划具体的环境目标、环境规划、环境政策制度,供应公共环境信息和服务,开展环境教育等。

此外,在世界性环境困难管理方面,政府作为环境管理主体的管理内容是对以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社会作用于地球环境的举动执行管理,如国际合作、世界环境条约协议的签署和实施等。

2.企业

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是以追求利润为中心的独立的经济单位。企业是各种产品的首要生产者和提供者,是各种自然资源的首要消耗者,同期也是社会物质财富积攒的首要贡献者。所以,企业作为环境管理的主体,其举动对一个区域、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有着巨大的影响。

企业对本身的环境管理的内容包含:企业制订本身的环境目标、规划,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通过和实施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施绿色营销、发展企业绿色安全和健康文化等。此外,企业作为人类社会产业活动的主体,其环境管理举动对政府和公众的环境保护举动有很大影响。只有企业设计和生产出绿色产品,公众才可运用;只有大批的企业持续开发绿色环保的先进技术和运营方式,才可助推政府在完善环保法律、严格环保标准等方面增强环境管理,进而助推整个社会的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环境管理既与政府、公众的环境管理举动互动,又发挥着重要和本质性的助推作用。

3.公众和非政府组织

公众包含个人与各种社会群体。他们是环境管理的最终助推者和直接受益者。公众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发挥着最终的决定作用。公众是否有效地约束自己的举动,助推和监督政府和企业的举动,是公众主体作用体现与否的核心。

公众环境管理是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事实上,公众作为环境管理的主体作用并没有是以一个整体的形式显现在环境事务中,而首要是以散布在社会各行各业、各种职位上的公众个体以及以某个具体目标组织起来的社会群体的举动来体现的。在某些情形下,一部分在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成绩的公众个体,通过自己的举动可以起到监督企业举动和政府举动的作用,促进企业和政府环境管理的效果。但在许多的情形下,公众通过自愿组建各种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来参与环境管理工作。参与,是公众作为环境管理主体的首要“管理”形式。公众环境管理的机构可以是非政府组织(如各种民间环保组织)、非营利性机构(如环境教育、科研部f1),其具体内容很多,依据这些组织和机构的目的而定。

环境管理的对象

环境管理的对象是指“管理什么”的困难。环境管理是人类社会管理人类作用于环境的举动,环境管理自身也是一种人类的社会举动。人类社会举动的主体可分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所以他们均为环境管理中的管理者,而管理对象具体可分为政府举动、企业举动和公众举动。

1.政府举动

政府举动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举动之一,依据其性质,可以分三大类:一是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其职能部门之间的“内部”举动,首要是政府内部权力职能分工协作的困难;二是相对于其余举动主体(如企业、公众、社会团体等)的国内举动,政府整体作为一个主体的举动,包含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策划、公布、实行和监督以及社会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三是政府作为国家和社会意志的代表,与其余政府之间的举动,诸如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文化交流等各方面的举动。

政府举动的首要内容有:作为投资人为社会供应公共消费品和服务,如政府控制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供应供水、供电、铁路、邮政、教育、文化等公共事业服务;作为投资人为社会供应一般的服务和商品,以国有企业的形式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掌握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及相应的运营和管理权;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和对市场执行政策干预。

由上可见,政府举动的内容和方式包容极广。无论是供应公共事业和服务,在重要行业实施国家垄断,依旧对市场执行调控,政府举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具有极大的特殊性,它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又不易察觉,既有直接的一面,又有间接的一面,既可以有巨大的正面影响,又或许有重大的很难预期的负面影响。

要防止和减轻政府举动产生和导致环境困难,应以科学观为指导,首要应考虑下方几个方面:

(1)政府决策的科学化。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方法和决策程序,中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2)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公众(包含各种非政府组织或社会团体)是否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的决策和操作执行有效的监督,是最根本和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方法。

(3)政府施政的法制化。尤其是要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在编制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行、自然资源开发的相关专项规划时,应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2.企业举动

企业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基本单位,所以企业举动是环境管理着重关注的对象。企业和企业举动多种多样,但总起来看,企业举动可以概括为:从事生产、交换、分配、投资、包含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运营等活动;通过向社会供应物质性产品或服务得到利润的活动;以追求利润为中心,对外部改变做出自主反映的活动。

企业举动对资源环境困难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首要表当下:企业是资源、能源的首要消耗者;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是污染物的首要造成者、排放者,也是首要的治理者;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所以也是保护环境工作的具体承受者,绝大部分的环境保护行动都需要企业的参与才可落实。所以,要防止企业举动产生和导致环境困难,首要应考虑下方几个方面:

(1)从企业调控本身举动的角度出发,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增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行清洁生产,运用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尽或许地运用由废弃物转化出的资源,供应绿色产品和服务等。

(2)从政府对企业举动调控的角度出发,第一,形成有助于企业增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宏观上增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引导和监督;第二,严格实施环境法律法规,策划恰当的环境标准,实施各种有助于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积极性的政策,创造有助于企业环境保护的法治环境;第三,增强对有优异环境表现的企业的嘉奖,与企业携手共创环境友好型的社会。

(3)从公众对企业举动调控的角度出发,第一,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积极买入和消费绿色产品和服务;第二,公众作为个体或通过社会团体对企业损坏环境的举动执行监督;第三,公众个体作为政府的公务员或企业的雇员,通过本身的工作促进企业环境保护。

3.公众举动

一般理解,公众是大批离散的个人,而公众举动则是与政府举动、企业举动相并列的重要举动。这体当下下方几个方面:

(1)公众和公众举动是社会的基石,是政府举动和企业举动的对象。公众是政府的服务对象,政府期望能得到公众的拥护和支持,期望公众能够在政府法律、政策的框架下选择和安排自己的举动;公众是企业的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企业期望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能被公众所接受和喜爱,进而得到利润,还期望公众能形成为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发明人、设计人、生产加工者和销售者等)。

(2)公众和公众举动涵盖和渗透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远远不能被政府举动和企业举动所替代或包含,比如公众的社会心理活动,公众的个人兴趣追求、感情抒发及公众风俗习惯等,这些公众举动所反应的是社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该种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更深层次的影响。

公众举动对资源环境困难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首要表当下:公众中的每个个体为了满足本身生存发展,需要消费物品和服务,这是产生资源消耗和废弃物造成的根源;公众的生活方式对环境困难的影响巨大。比如,农民和城市居民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所造成的废弃物就有很大区别,产生的环境困难也大不相同;公众通过各种渠道影响政府和企业举动,对环境保护造成间接的影响,受于认识和观点的差异,该种间接的影响虽非常很难把握,但往往具有决定性。

要处理公众举动或许产生和导致的环境困难,首要应考虑下方几个方面:

(1)从公众调控本身举动的角度,公众应提升环境意识,买入和消费绿色环境产品和服务,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如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等,积极参与有助于环境保护的活动,如形成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社团等。

(2)从政府对公众举动调控的角度,应该增强对公众环境意识的教育和培养;通过策划法律法规规范公众的生活和消费举动,以利于环境保护;规范和引导非政府公众组织的环境保护工作。

(3)从企业对公众举动调控的角度,应该供应绿色的时尚环保产品引导公众的消费潮流,尽或许满足公众对绿色消费的需求;对企业雇员不利于环境的举动执行约束和控制;通过支持公众环保组织影响和引导公众举动。

环境管理的性质

受于环境管理是国家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环境管理的性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举动。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构成机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在与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代表国家行使政府职能,对民众的自然举动、经济举动、社会举动执行综合管理,以维护区域正常的环境秩序。

环境管理的模式

环境管理模式是指在特定的环境管理组织模式中所确定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运行模式。到迄今为止,环境管理的模式共有三种类型:一是区域管理模式,二是行业管理模式,三是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一)区域管理模式

区域管理模式也称为“块块管理”模式。它是将同一区域内的环境困难,不分行业、不分领域、不分类别均纳入该区域环境管理规模的管理模式。该种模式是世界各国最早广泛采取的,以行政区划为特质的管理模式。该模式的确立,首要因为国家的区域行政管理体制和模式,因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的“块块管理”的人事制度和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规定就是区域管理模式的表征。

区域管理模式是环境管理模式中的首要模式,是其余管理模式的基础。在我国的长期环境管理实践中,诸如资源环境管理、经济协作区环境管理、城市环境管理、乡镇环境管理、农业环境管理和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等均为采取区域管理模式。

(二)行业管理模式

行业管理模式也称为“垂直管理”或“条条管理”模式。这是逾越行政区域规模,以行业作为管理对象,以行业环境困难作为管理内容的一种管理模式,是对区域管理模式的补充。该种管理模式显现的时间较短,最早显现在经济体制比较完备的西方国家。在我国,该种管理模式还不很成熟,导致作为一个补充和辅助的模式而存在。在环境管理实践中,到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管理模式和经验以供借鉴。

以“块块管理”为主的区域管理模式是产生地区问环境保护工作不均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由于,假使仅仅采取区域管理模式,那么,受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必然产生区域之间环境管理强度的不平衡。因此必然产生不同地区的同一行业企业在环保投入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从而必然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如此,不同地区、同一行业的企业产品进入物质流通领域以后必然形成了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其结果是,一面,损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影响了经济的连续、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加大了区域问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另一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各种经济举动主体必然采取消极、观望和等候的立场,想方设法降低环境保护的投入以减弱生产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如此的结果在客观上势必给环境管理工作产生重大的压力和难度,影响到国家可连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顺遂实行。

这正是行业管理模式造成的前提和历史背景,行业管理模式弥补了区域管理模式的不足和局限性,是市场经济持续完善的产物,也是环境管理实践深入发展的需要。

(三)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这是以区域管理为主、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行业管理模式作为区域管理模式的补充和修正,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深化环境管理的实践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该种管理模式也存在着适当的不足和局限性。第一,开展行业环境管理需要很好地处理纵向的“条条管理”和横向的“块块管理”的机制困难。在达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新事态下,如何达到这两种管理机制的有效衔接和正常运作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在实践中持续地加以探索和研究。第二,行业环境管理并没有能处理所有的区域环境困难。比如,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困难涉及非常大量的领域和方面,仅仅依靠行业环境管理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通过区域环境管理才可有效处理。又比如,“白色污染”困难的处理也多出了行业管理的范畴,需要采取综合性的区域对策和措施。

不论是区域管理模式依旧行业管理模式本身都存在着各种不足,达到由单独的区域管理模式或者行业管理模式向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管理模式的转变既是新事态下环境管理战略研究的重要内容,又是深化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的客观需求。实行该种管理模式,一面有助于推动国家的环境管理实践;另一面又有助于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效益原则,加速经济体制和经济上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的连续平稳上涨,推动国家的可连续发展战略。另外,仍有学者将管理模式分为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的基于末端控制的传统环境管理模式和以多种管理方式综合运用为主的基于污染预防的现代环境管理模式。

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可连续发展原则

可连续发展是环境管理的根本性原则,其余原则均为环绕着这一原则展开的。可连续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发展,其次才是发展的可连续性。环境资源是支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以前的成长是靠无节制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来保持的,但在达到发展的同期也导致了严重的环境困难,如环境污染、资源损坏、生态退化等,这些环境困难倒过来制衡了人类的成长,该种发展被世界公觉得是不可连续的。人类需要的是可连续的成长,可连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本身需要能力的成长。所以,要达到人类的可连续发展,务必首先达到环境资源的可连续利用。而要达到环境资源的连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是前提。当前,生态环境损坏十分严重,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降低等已经形成世界性的生态环境困难,且呈现出逐年加重的趋势,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已经承受严重危害。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动摇人类生存和发展基础的根本原因是人类将自己异化于自然环境之外的思想和与之相应的举动活动。而更改人类的这一思想和调整人类本身举动,正是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所以,可连续发展的原则也是贯彻环境管理过程的基本原则。

(二)全过程控制原则

环境管理是人类针对环境困难而对本身举动执行的调节,环境管理的内容应该包含所有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全过程控制就是指对人类社会活动的全过程执行管理控制。所以,无论是人类社会的组织举动、生产举动依旧人群的生活举动,其全过程均应承受环境管理的监督控制。

当前环境管理首要针对的是人类的开发建设举动和生产加工举动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坏。显然,这是不能从根本上处理困难的。产品是联系人类生产和生活举动的纽带,也是人与环境系统中物质循环的载体,所以,对产品的生命全过程执行监控,是对人类社会举动执行环境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产品的生命全过程包含:原材料开采一生产加工一运输分配一运用消费一废弃处置。当前的环境管理大多只注重于产品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困难,而对于产品在发挥完运用功能后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危害则缺乏相应的管理。所以,以生命周期管理思想为指导,实行以产品为龙头,面向全过程的环境管理是当务之急和势在必行。

(三)“双赢”原则

“双赢”原则是指在策划处理利益矛盾的双方(也可以是多方)关系的方案时,务必注意使双方都得利,并非是牺牲一方的利益去保障另一方利益。在处理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时,就务必去追求既能保护环境,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方案。这就是经济与环境的“双赢”,也是可连续发展的要求,“双赢”既是一种策略,也是一种结果。一般情形下,在环境管理的事实工作中,往往处理的是多方面的关系,所以,不仅要“双赢”,而并要“多赢”。“双赢”是个比较大量的概念,事实生活中,环境困难的发生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而跨行政区域的环境困难则更是非某一个行政区所能单独处理的。所以在处理与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相关的环境管理困难时,就务必遵循“双赢”原则。

规则是通过环境管理协调人类活动与环境保护矛盾、达到“双赢”或“多赢”的基本保障。环境管理的“双赢”规则,事实上指的是法律、标准、政策和制度。“双赢”并没有是矛盾双方全将得到最大限度的好处,而是彼此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的一定程度的妥协。比如,在排污工厂和附近农民发生纠纷的情形下,假使要协调工厂和农民的冲突,就务必依靠污染排放标准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顺遂处理困难。

技术和资金支持对“双赢”的达到也起着很核心的作用,如节水技术对于农业、节能技术对于工业的作用。对于一个钢铁厂来讲,假使提升钢产能,就会增长对水的需求,但假使通过对原来工艺的改革,提升水的循环利用率来发展,就不会增长对水总量的需求,如此既提升了钢产能,发展了经济,又节约了水资源,保护了环境。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中技术与资金是保障。

所以,在环境管理的过程中,要达到“双赢”,务必依靠法律标准和政策制度等的保障,同期还要大力发展环保技术,积极筹措资金。

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

环境管理是一个具有对象性、目的性的管理过程,为了达到管理目标,需要运用适当的手段对管理对象施以控制和管理。环境管理手段是指为了达到环境管理目标,管理主体针对客体所采取的必需、有效的手段。按其所起的具体作用可分为: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宣传教育手段。

(一)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各级政府,依据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组织和指挥权利,以命令、指示、规定等形式作用于直接管理对象,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实行行政决策和管理的一种手段。比如,对一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实行禁止排污或严格制约排污,甚至将这些排污单位关、停、并、转。又比如,对某些环境危害较大的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

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行政手段一般包含策划和实行环境标准、颁布和推行环境政策。行政手段具有下方特质:

(1)权威性。行政机构的权威越高,行政手段的效力越强。所以,环境保护行政机构权威性的高低,对提升政府环境管理的效果有很大的影响。

(2)强制性。行政机构发出的命令、指示、规定等将通过国家机器强制实施,管理对象务必绝对服从,否则将承受制裁和惩罚。

(3)规范性。行政机构发出的命令、指示、规定等务必以文件或法规的形式给予发布和下达。

同期,行政手段也具有针对性强、实施快速有力、事先控制性等优势:

(1)针对性强。行政手段能因事、因地、因时制宜地处理复杂的环境困难,可以针对性地发旅行政指令。

(2)实施快速有力。行政管理网络是达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借助政府的各级行政管理系统,能有效地发挥环境规划与决策作用,依靠行政权威,形成政府的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对多地区、各部门、各行各业之间的环境管理活动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集中力量办大事,增强生态环境监管强度,进而促使环境管理目标的有效达到,并充分发挥管理的整体效能。

(3)事先控制性。它可以通过对当事人举动的直接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污染的发生,恐会其制约在适当的规模内,管理效果直接、显著。

诚然,行政手段也有其局限性,首要表当下下方几个方面:

(1)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主体之间的平等与意志自由,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以得到最大利益为动机,对比较之下,强硬的行政手段无法高达市场经济对灵活、效益的要求。

(2)受主观原因的影响程度较大。从行政法规的策划者到具体措施的实行者,都有主观臆断的条件,致使行政手段的有效性取决于策划者或者实行者的个人素质而非客观规律。与客观规律吻合的行政管理措施将发挥很大效能,而一旦与客观规律相悖,也将造成较大的危害性。

(3)容易产生行政关系混乱。行政实施机构与管理对象对比处在强劲,两者之间悬殊的力量对比致使权力侵犯形成或许。经常的权力侵犯或对此机会的恐惧致使向对方妥协或者自行设法回避,或者与行政实行者相勾结,进而对国家和社会产生损害。

(二)法律手段

法律是一种举动规范,它告诉民众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与其余手段对比,法律手段的最明显特质是强制性,即通过国家机器的保障,强制实施,是环境管理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违背法律规范的举动,将承受相应的制裁和惩罚。环境管理执法需联合司法部门,以法律的手段来制止损坏环境的违法举动,追究违背环境法律者的责任。

法律规范的组成一般包含下方三个方面:

(1)条件。任何法律都适用于特定的范畴和情形,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途径、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2)举动规则。法律规范中清晰规定,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要求做什么,这是法律规范最基本的部分。

(3)法律责任。违背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都应该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因水污染直接产生公私财产损害的,要负赔偿责任。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包含四个层次:

(1)宪法。我国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是策划其余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

(2)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它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目的和任务,确立了我国环境管理体系,提出了相关个人或组织应遵循的举动规范以及违法者应承受的法律责任。

(3)环境保护单行法。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水土维持法等,是我国针对特定环境要素保护的需要做出的具体法律规定。

(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它们是为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而由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策划的。

法律手段的运用可以不受利益集团的影响,并通过审判过程得到恰当的阐述。它直接对活动者举动执行控制,在管理效果方面具有较大的确定性;利用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可对知法犯法者起到威慑的作用,高达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法律手段往往形成其余各种手段有效运用的重要前提,没有法律手段作保证,经济手段的灵活高效就无法充分体现,宣传教育手段就会显得软弱无力,行政手段就会无法可依。这些均为法律手段的优势。

但法律手段同样具有其局限性。法律手段往往只考虑原告、被告的法律责任关系,强调社会公平,无法兼顾裁决结果的经济可行性;法律手段是对已产生的污染和损害做出惩罚赔偿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环境损害的状况大多落后,且无法弥补挽回;该方式对企业防治污染缺乏激励作用,使企业偏重于污染的末端治理,这会影响企业防治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运用价格、税收、补助、押金、弥补费以及相关的金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主动采取有助于环境保护的措施。在市场经济中,受于不承认环境和自然资源具有价值,进而促使了环境和自然资源被过分消耗,呈现严重的枯竭情况。当前,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尽管在认识论上已被肯定,但一时还无法在价格上加以表明,为此,在环境管理中可以运用一部分经济手段加以补救,以间接调整对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我国政府环境管理中,现行的经济手段首要包含:

(1)排污收费制度。依据我国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排污单位或个人应依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交纳排污费。

(2)减免税制度。国家规定,对自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施五年内免征产品税、对因污染搬迁另建的项目实施免征建筑税等。

(3)补助政策。财政部门掌握的排污费,可以通过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划拨给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用于补贴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治理。

(4)贷款优惠政策。对于自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项目等,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优惠贷款。

与其余环境管理手段对比,经济手段具有自己的优势。该手段的运用致使环境管理举动直接与成本一效益相连,利用市场机制,以最低的成本高达所需的环境效果,并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高达市场均衡;灵活、多样的经济手段还为政府和污染者给予了管理上的可选择性,双方均可依据具体情形,选择有助于本身的方案,可以极大地减弱双方的管理实施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经济手段还可为企业供应经济刺激作用,激发其执行污染控制技术、清洁生产、环保产品的创新,并实行生态管理。

诚然,经济手段同样具有其局限性。经济手段的缺点首要表当下:受于污染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加之多种污染物综合作用造成的累积效果,致使污染原因具有未知性,所以,精准计量环境损失是相当问题和复杂的;如何对不同的污染物排放确定合理的单价,并科学地规定各种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对环境损失执行有效的控制、合理的分配,一直是管理实践中的难点;而且,经济手段刺激技术更新的作用仅限于当这些新技术的得到比较容易且企业可以从中得到利益时的情形。

(四)技术手段

技术手段是要求环境管理部门采取最科学的管理技术,排污单位采取最先进的治理技术,持续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困难,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管理是在环境学和管理学交叉综合的基础上发展造成的,它既包含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自然科学领域,也包含了社会、管理学的范畴,环境管理的有效实行务必依靠于相应的技术支持和保证。

国外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显示,一靠法律、二靠科技是最简洁的环境管理办法。很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策划、实行都涉及很多科学技术困难,所以环境困难处理得好坏,不仅取决于政府决策、市场原因,也取决于科学技术。环境管理的常用技术措施包含环境监测技术、环境预期技术、环境标准、环境审计、环境信息管理技术和环境规划等。

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提升环境与经济协调的决策科学水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提升保障代内与代际的人与人之间(包含国家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公平的管理科学水平;提升发展既能高度满足人类消耗需要又与环境友好的新材料、新工艺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升整治生态环境损坏、治理环境污染、环境承载力的科学技术水平等。

(五)宣传教育手段

宣传教育手段是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电影、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内容和重要意义,激发广大民众保护环境的热情和积极性,对危害环境的各种举动实施舆论监督。

环境宣传教育可以提升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尤其是环境道德教育。通过环境宣传教育,不但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而且应该使全社会懂得环境保护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参与。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才可从根本上保证环境得到保护。

实行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在于两方面。第一,每一个社会成员均为物质产品的消费者,他们的消费方式和选择将令对环境造成不同的影响;同期他们又分别以不同的身份和形式参与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举动当中。假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从我做起,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行动中切实贯彻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那么,就会在全社会渐渐形成自觉的环境保护意识。这对于保护环境、达到可连续发展无疑将令具有根本性的意义。第二,通过环境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道德水平,仍有助于加强企业和公众(另一环境管理的主体)参与环境管理的能力。在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已经非常广泛。比如,很多国家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和程序,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但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仍有待增强,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公众缺乏必要和充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相应的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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