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期执行反倾销和反补助调查。
简介
当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政府补助的情形下低价进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产生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情形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运用反倾销和反补助等贸易救助措施,复苏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 一般我们所说的“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期执行反倾销和反补助调查。“双反”调查的法律根据首要包含WTO有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有关协定首要包含《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16条、《有关实行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助与反补助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首要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助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
从2004年加拿大第一次对我烧烤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以来,截止今年11月,我已先后遭受“双反”调查37起,接连15年形成世界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接连4年形成世界遭受反补助调查最多的国家。其中,美国从2006年11月至今对我发起“双反”调查共23起,尤其是金融危机暴发以来,仅2009年美国就对我发起10起“双反”调查。受于频繁遭受“双反”调查,唤醒了国内产业的法律意识,加强了他们对反倾销、反补助等贸易救助措施的了解,在承受倾销或补助的进口产品严重打击,生产运营面对严重问题的情形下,他们开始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本身的合法权益。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
一成员要实行反倾销措施,务必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产生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有关产业产生实质障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依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差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觉得存在倾销。出口价格差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程度。所以,确定倾销务必经历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执行比较。 正常价格一般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承受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证实正常价格。 与起步反补助调查不同的是,倾销举动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执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程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程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程度不胜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胜过3%是值得忽视不计的倾销程度的最低限额。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程度,也可以差于倾销程度。 此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允诺。若出口商自愿做出了让人满意的允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或许被暂停或终止,相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助: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予以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助而采取的制约进口的措施,包含临时措施、允诺征收反补助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助条例》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策划本条例。 进口产品存在补助,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产生实质损害或者造成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产生实质障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调查,采取反补助措施。 补助,是表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供应的并为接受者导致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当前欧盟 美国 东南亚都对中国搞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