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着重税源管理现况及存在的困难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着重税源监控管理上做了大批实务性工作,但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部分困难,首要表当下下方几个方面:
人士素质与着重税源监控管理的需求不适应
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愈加深入,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资产转让、内外资的融合愈加频繁,经济成份愈加多样化,经济业务愈加多元化,企业范围越来越大,经济核算越来越复杂,这些都加大了着重税源监管的难度。复杂多变的纳税环境,对着重税源监管人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一部分税务管理人士实施大、小企业统管,管理户数多,日常事务繁杂,年纪偏大、精力不够用,现代化综合知识缺乏,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利用信息资源执行分析、预期的能力不强,对纳税人纳税评估流于形式,对纳税人涉税信息不敏感,信息把握不全面、差于时,审核评估不深入,这些困难都不同程度地致使着重税源监管不足位。
着重税源监管方式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一是着重税源监管流于形式。近年来,一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尽管确定了着重税源监控对象,但在事实工作中,受于人士素质原因或税收任务阻力不大,把着重税源监管落实于简单的往上级报读数据,尽管建立了着重税源管理台帐,也导致为应付上级的检查,发挥不出其应有的监管作用。尤其是伴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改变,税收征管模式不能伴随企业的改变科学地确定和调整监管对象,不能及时对着重税源企业实施深入分析和有效监控,尽管每年都在开展税源调查,但导致就事论事,缺少必要的深层次分析和研究。二是基层税务机关不能有效地利用现有报告管理系统发挥相应的分析功能。对已有的税源调查管理系统,还没有真正利用其统计分析功能发挥作用;从历年开展的税源调查检查情形来说,有些着重税源企业在日常纳税申报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征漏管困难,甚至产生对纳税企业审计出严重的漏征漏管困难,其原因首要是对着重企业改制过程中经济性质、运营方式、产权结构、资本结构、纳税主体的改变缺乏系统的、科学的监控管理。
税源信息的采集不全面,传递制度不健全
从一部分税务机关涉税信息采集情形看,一面税务人士在微机应用上导致简单地录入纳税企业的基本资料和申读数据,税务管理人士不能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运营场所去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运营情形,开展经常性、专门性的着重税源户调查研究,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形、运营情况、涉税信息缺乏及时精准的掌握。另一面,国税、地税、工商、银行没有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在征、管、查三个环节的信息传递上相互脱节,进而使着重税源监管缺乏强度。目标
做好着重税源监管,其目标是集中优势税务管理力量,依照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熟悉掌握纳税人生产运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形及与税收有关的各种信息;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实时掌握纳税人税收政策实施情形,及时发现相关税源改变巨大事项;通过对信息报告审核、对比、分析、评估等科学手段,及时处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异常等困难,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达到从税源到税收的有效监控和管理。对策
为达到这一目标,在着重税源监管中应注意做好下方几个方面:
领导干部要提升认识更新观念
税收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过程知识化,管理规则国际化的趋势,要求各级领导要结合税务干部队伍现况,尤其是在税收事态好,税收任务阻力小的情形下,更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增强着重税源监管的重要性,解脱以往因税收管理员大、小企业统管而形成的大户管不了、小户管不好的模式,坚决预防因着重税源监管不足位而产生渎职案件的发生,及时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持续创新手段,以适应新事态下经济建设和着重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着重税源监管人才选拔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本单位事实,从税务人力资源研究方向入手,建立和完善着重税源监管人才选拔机制。一是整合税源管理机构,调集优势力量,增强着重税源监控管理。要坚持对着重税源着重监管的原则,切实把那些综合素质高、政治业务能力强、年轻有为、敬业爱岗、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士调整到着重税源监管职位上来,让这些人士从日常繁杂的工作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管理着重企业,结合本单位事实,原则上对年纳税100万以上的着重监管企业每人负责10到15户,对年纳税差于100万的着重企业可适当增长管理户数,以保证监管人士有充足的精力管好分管的企业。二是要完善管理手段,增强培训,激励超出人才。要增强对着重税源监管人士的业务培训,要在财力、物力上要给予倾斜,每年要拿出一定时间组织1到2次专门的业务培训,持续更新和丰富知识,以满足工作需要;同期激励全体税务人士积极参与各种职业资格学习和考试,主张在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高级审计师、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等职业资格上超出人才,以最高的资格和能力竞聘这个职位。三是要合理配置人士,提升着重税源监管人士的待遇。税务机关要在人才选拔上坚持实施能级对应、优势定位、动态调节的原则,对于那些被确定为着重税源监管职位的人士,要适当提升职务待遇,对业绩突出的人士要在职务晋升、评先和福利待遇上优先考虑,切实调动这些人士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健全着重税源监控机制
在新的征管模式下,务必从全面建立着重税源监控机制入手,提升着重税源监管质量。一是建立健全着重税源监管体系,实施分类监控管理。首先是要发挥计算机在着重税源监管中的作用,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税源分析软件的基础上,结合事实,研究开发与现代征管相适应的税源分析软件系统;其次是对税收影响较大的着重税源及时列为着重监控对象,分税种、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类型建立健全着重税源报告库,执行经常性的分析研究,适时监控,掌握生产运营改变趋势及税收情形;同期依据其企业运营改变情形及时执行调整,随时更新监控对象;二是加深着重税源监管的科学性、系统性。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显现的一部分新情形以及财政、税收与金融政策的调整等而对税源和税收或许造成的影响要事先给予关注、分析和研究,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或许发生的困难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预防,保证着重税源监管到位,有效防止税收流失;要对着重税源企业生产运营改变、发展趋势等实施全方位综合监控,既加深税收征管,又为企业供应财务、信息等服务,培养潜在税源;不仅在总的上对经济的成长改变和税源改变情形执行系统地分析研究,及时调整税收征管的思路,而且对企业的税源改变情形要建立系统、科学的信息分析资料,为税收征管供应精准的根据。三是加深着重税源监控手段。着重税源监管工作务必融入现代科技,主张达到税务、工商、银行、企业计算机联网;在税务机关内部要对征、管、查三个环节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及时供应和互传信息,以保证征、管、查三个环节信息传递畅通。四是加深着重税源监控考核。每年要把着重税源监管情形列为考核,对着重税源企业实施全方位考核。在考核中,把税源资料分类管理情形、税源资料能否完整与系统、税源改变动态分析资料、税源报告档案库管理等列为着重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实行奖惩的重要根据,付出达到着重税源监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