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100价格指数
深证100 价格指数简介
深证100价格指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建立愈加多元化、产品化的指数体系,为深市ETF 产品创新供应更丰富的选择而开发,此指数参照深证100指数(总收益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国际惯例,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与维护。一、 选股原则
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由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只A股构成,依照下列原则选取(与深证100总收益指数相同)。
(1)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 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
(3) 非ST、*ST 股票;
(4) 公司近期一年无巨大违规、财务数据无巨大困难;
(5) 一段期间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6) 选样方法与定期调整方法与深证100 指数(总收益指数)相同。
二、计算方法
(1) 基日:深证100 价格指数与深证100 总收益指数统一,以2002 年12 月31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
(2) 计算公式:
深证100 价格指数采取派氏加权法编制,采取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Σ(成份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成份股权数)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Σ(成份股实时成交价×成份股权数)
在上述公式中,子项和母项中同一成份股的权数相同,为该成份股的最新A股自由流通股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报告为准)。具体计算方法参见深证100 指数(总收益指数)编制方案。
三、调整计算
除某成份股显现分红派息外,深证100 价格指数的调整计算方法与深证100 总收益指数相同。某成份分红派息时,其市场价格显现除权现象,但在除权除息日母项中该成份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不更新为除权参考价,仍为前一日收市事实价格。四、维护和公布
1. 深证100价格指数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公布。2. 深证100价格指数在交易时期内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对外发布。收市指数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其余新闻媒体对外发布。
3. 深证100价格指数由巨潮指数专家委员会负责设计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分别于每年5 月和11 月定期对成份股的代表性执行考察,依据考察结果审议能否更换成份股。
4. 深证100价格指数属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资产,未经公司答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追踪、交易该指数,或以该指数为评价基准。
5.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不承受深证100 价格指数编制与公布过程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所致使的任何损失或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因直接或间接运用该指数而致使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