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优先股(Accumulative Preference Shares)
什么是累积优先股
所谓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的特点之一是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得到盈利的情形下,优先股股东可以按固定股息率比普通股股东优先获得股息。但在公司亏损或者盈利不足的情形下,则不能保证优先股票股东能获取当年公司应支付的全部股息额。若这部分未付的股息额以后得不足弥补,优先股的收益就会失去平稳性。所以,为了吸引投资人入股,有些公司在发行优先股票时附加了优惠条件,即公司在任何运营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运营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分派当年盈利时,务必先将当年和往年累积所欠的优先股股息付清。在累积未发的优先股股息仍未补足以前,公司不得分派普通股股利。在实践中,有时累积优先股股息也并没有一定必然补足,假使公司已经积攒了优先股股息,现又打算发放普通股股息,则也可以不付清优先股股息,而允许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
一般来看,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下方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执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执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余下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运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运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受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事实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由于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可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赎回。大部分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假使将优先股股票细分,它仍有:①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运营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假使当年公司运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给予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②参与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与分配优先股股票。参与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仍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与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与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③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的发行目的
股份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票的目的,首要是为了保障优先股股东的收益不致因公司盈利情况的波动而降低。受于规定末发放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待以后年度一起支付。所以,对于股东来看,股息收入导致时间迟早的困难,这就有助于保护优先股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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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本优先股 无表决权股股票 次级债券 每股收益 私募市场 财会术语表 财务英语英汉对照表 财务英语英汉对照表 (C) 金融创新 非累积优先股核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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