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可获得贷款,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获得银行贷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单位虽属于贷款对象,但并没有符合贷款条件,同样也不能获得银行贷款。
确定贷款条件的根据
确定贷款条件的根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运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充足性、运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所以,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务必具备下方基本条件。
贷款条件商定的原则
(一)合法、自愿和诚买信用的原则
合法的原则是指贷款条件的商量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的原则要求担保公司和协作银行在签订合同的时机都要出于自己自身的愿望,不能在存在非经济强制的环境下签订。在我国,商定贷款条件时,特别要注意消除政府部门行政干涉的影响。诚实信用原则表明,一旦贷款条件商量完成后,各方都要守信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遂完成。
(二)平等和公平的原则
平等和公平原则代表着双方是对等的经济主体,在商量具体条件时,其中一方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为自己谋求不对等的利益。贷款条件商定双方遵守这一原则,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担保公司范围较小,较之银行处在弱势地位。所以,在开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银行得到收益却差不多不承受什么风险。这不符合收益和风险对等的原则,不利于双方长远平稳关系的成长。另外,受于银行拥有了解企业资金运用情形的优势,出于成功实施担保条件的目的,也需要让银行承受部分风险,进而激励银行积极监督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形。最后,从发达国家担保机构发展的实践看,这些国家的协作银行也承受了适当的风险。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承受的比例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协作银行承受的比例较高,高达30%~50%;有的国家承受的比例较低,但也有10%~20%。
(三)量力而行的原则
量力而行的原则指的是无论是担保公司依旧协作银行,在商定贷款条件的时机,要依据自己的事实情形开展业务。对于担保公司来说,应当基于自己的范围和企业的事实情形开展业务,稳健运营。不能为了招揽业务,盲目提升担保水平,承受过多的风险,反而或许会最终损害本身的资产、利润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