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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务集团

外汇网2021-06-21 02:25:47 423
公司概况

当前,中国水务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已覆盖20多个县市。集团已与不同的省、县、市水务行政局以及中国水利部建立强大的合作平台。2007年末,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水利部属下的中国水务投资公司,奠定集团与中国水利部相互合作的基础。

中国水务的首要管理人士在中国水务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他们将以其技术专长及极大的热忱去发展潜力重大及利润丰厚的中国水务事业。他们当中有些曾在中国水利部担任重要岗位有些曾在水务行业工作多年。

中国水务正积极在中国水务市场拓展业务,努力建立包含水资源开发、供水系统、污水处理及水利工程建设以内的一个全面覆盖的产业链。

中国水务已策划不同的策略方案以更深一步开拓集团水业务的成长,集团将透过合并和收购把业务扩展至全国多地。透过由中国多个市政府予以30年的特许运营权,预期在地区垄断的环境下,将可保证将来会有更明显的投资回报。

此外,集团在水力发电业务方面也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发展历程

2003年

‧ 完成业务重组,并更改公司名称为「中国银龙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

‧ 成功收购河北新乐及天津武清污水处理厂。

2003年12月

‧ 成功收购广东仁化银龙自来水公司。

2004年12月

‧ 成功收购河南鹿邑银龙自来水公司。

‧ 集团更名叫「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1月

‧ 举行「更名仪式及投资推介会」,获国家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因此提高集团的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

2005年4月

‧ 斥资人民币20,700,000元收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下之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2.8%股权。

‧ 斥资人民币29,250,000元,与江西省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成立合营公司 — 江西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拥有合营公司65%股权。

2005年7月

‧ 投资者民币20,000,000元入股中国水利部属下水环境治理项目公司 — 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这项投资将扩大集团在中国西北部的业务,并标志着集团与中国水利部第一次合作的项目。

2005年12月

‧ 集团转亏为盈,2005年中期盈利报308万港元。

‧ 委任在中国水务市场拥有丰富经验的陈国儒先生为实施董事。

‧ 以人民币3,900,000元收购位于江西省,从事水业务的万年县大港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完成后将拥有该公司90%事实权益。

‧ 与江西省新余市建设局促成合作协议,共同斥资成立新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并为合营公司注资人民币60,000,000元,占合营公司60%股权,合营公司将开拓新余市水业务的商机。

2006年1月

‧ 与中国水利部属下的中国水务投资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有助增强集团的成长实力。

‧ 获世界著名金融机构德意志银行增持股份,所持有股权增长到8.39%。

‧ 委任熟悉国内水业务、在国内拥有普遍网络的武捷思先生为非实施董事。

2006年3月

‧ 促成初步合作协议,收购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及成立甘肃省白银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4月

‧ 获世界著名的资产管理公司Montpelier入股,形成集团策略股东之一,更深一步增强集团股东基础。

‧ 与当地市政府促成初步协议,分别成立云南丽江市水务有限公司及湖北荆州水务有限公司。

2006年5月

‧ 与周口市政府订立初步协议,成立河南省周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与富阳市建设局订立初步协议,于浙江省富阳市成立供水及污水公司。

‧ 与新会市政府订立初步协议,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地区成立供水及污水公司。

2006年6月

‧ 中国总理温家宝视察高原圣果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沙棘资源基地。

‧ 集团分别获一间美国著名金融机构L-R Global Partners及一间独立基金管理公司Charlemagne Capital (IOM) Limited增持股份,所持有股权分别增长至逾8%及逾6%。

‧ 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初步协议,收购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8%股本及上海自来水建设公司9%股本。

2006年7月

‧ 收购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经扩大后注册股本的8%。

‧ 与周口市人民政府成立周口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8月

‧ 与湖北省荆州市建设委员会订立协议,以换取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光路之污水处理厂及荆州市污水处理服务之二十五年运营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30,000,000元,本公司将分期支付相关款项。

‧ 与中国水利投资公司就成立合营公司签订非约束性协议,合营公司拟首要从事于中国水利发电。

2006年10月

‧ 与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就成立合营公司更深一步订立协议,以扩充本公司于周口市之供水业务。

2006年11月

‧ 与Color Hill Group Limited订立协议,增持中国水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权益到100%。中国水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之50%权益。

‧ 与重庆侨立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订立协议,有条件答应以人民币105,500,000元,收购重庆侨立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和永川侨立水务有限公司之100%权益。

2007年1月

‧ 与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该合营企业之首要业务为在湖北省荆州市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及发展水力发电业务。该合营企业之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元,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17,300,000元,拥有该合营企业51%权益。

2007年2月

‧ 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有条件答应向该公司收购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之39.94%权益,代价为人民币73,700,000元。

‧ 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水务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议,答应往上海自来水建设公司最多注资人民币25,000,000元,以换取上海自来水建设公司经扩大后注册资本之28.57%权益。

2007年4月

‧ 与明兴控股有限公司订立协议,认购64,000,000股新明兴股份,占该公司经扩大后已发行股本16.67%。

‧ 与北京京胜工贸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收购该公司持有之江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75.5%权益。

‧ 与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该合营企业首要于惠州市运营源水供水、污水处理、有关之业务。本公司拥有该合营企业之70%股权。

‧ 与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订立合营企业协议。于该合营公司成立后,本公司拥有其60%权益。

2007年5月

‧ 与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等有关企业促成协议,答应向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出缴人民币227,880,000元的资本,相当于该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合共45%新资本。

2007年5月10号

‧ 与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等有关企业促成协议,答应向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CWIC)出缴人民币227,880,000元的资本,相当于该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合共45%新资本

2007年6月29号

‧ 董事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宣称,China Water Group Limited,Top HarbourDevelopment Limited,本公司与华园就卖出事项及收购事项而订立之协议。 据此,卖方答应卖出,而买方则答应买入销售股份(亦即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相关代价为200,000,000.00港元。依据上市规则,该协议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2007年10月30号

‧ 董事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宣称,本公司与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订立该协议以收购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CWIIC)注册资本之19.375%

2008年1月17号

‧ 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宣称,China Water Investments Limited与Asset Full Resources Limited就卖出销售股份订立该协议。依据该协议将予卖出之427,890,908股PIH股份。依据上市规则,该协议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2008年3月28号

‧ 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发布,惠州中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答应向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各目标公司(惠州市大亚湾自来水总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之70%。社会责任

守在环境,健康,安全与社会责任,走资源节约型和可连续发展道路,是集团义难以辞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集团将一如既往地增强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保护,达到生产运营与环境保护的可连续协调发展。为此,集团建立了一套先进的,适合水务行业发展的安全管理模式,为雇员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节约资源,减弱成本,以达到可连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将来的成长中,集团将紧密环绕“以水为本,守法运营,连续发展,达善社会”的方针,营造人水和谐的不错环境,形成一站式水服务供货商,和中国水务行业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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