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表内资产
表内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反应的资产,与表外资产是对称的概念。
巴塞尔协议对表内资产风险权数的规定
表内资产风险权数划分为5个等级,其权数分别为O%,10%,20%,50%和100%。具体定义是:
①0%风险资产。包含现金,以本币为面值的对本国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其余债权,用现金或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里央政府债券作担保、或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中央政府供应担保的债权。
②10%风险资产。它包含对国内政府公共部门机构(不包含中央政府)的债权和由如此的机构供应担保的贷款。
③20%风险资产。它包含:对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的债权以及由这类银行供应担保或以这类银行发行的债券作抵押品的债权;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内的注册银行的债权以及由这类国家内注册银行供应担保的贷款;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外国家注册的银行余期在一年期内的债权和由这类国家的法人银行供应担保的所余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对非本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公共部门机构(不包含中央政府)的债权,以及由这类机构供应担保的贷款;托收中的现金款项。
④50%风险资产。完全以居住用途的房产作抵押的贷款,这些房产为借款人所占有运用,或由他们出租。
⑤100%风险资产。它包含:对私人机构的债权;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外的国家的法人银行余期在一年以上的债权;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外的国家的中央政府的债权(以本币定值和以此通货融通的除外);对公共部门所属的商业公司的债权;行址、厂房、设备和其余固定资产;不动产和其余投资(包含那些没有综合到资产负债表内的对其余公司的投资);其余银行发行的奔本工具(从资本中扣除的除外);所有其余的资产。
表内资产与表外资产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