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投资理财文章详细

投资体制

外汇网2021-06-21 02:22:10 52

体制构成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投资体制,有不同的构成:

1、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由投资决策系统、调控系统、活力系统和信息系统构成。

2、从管理组织看,由投资主体的决策层次与结构、投资运行机制和投资领域内各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三者构成。

3、从管理职能看,包含投资计划管理体制、投资资金管理体制和投资的运营管理体制。

4、从管理对象看,包含投资基础上管理体制、设计体制、施工体制等。

体制分类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1、投资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系经济体制是指在适当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国民经济的运行方式以及组织、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制度的方式方法的总称。其首要内容包含:所有制结构、经济决策结构、经济调节机构、激励机制、经济管理组织结构等。

经济体制决定投资体制。投资体制是经济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

它与经济体制是完全对应的。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模式必然会有什么样的投资体制模式。所以,民众完全可以借鉴经济体制模式的划分方法来考察投资体制。

2、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投资体制

与社会主义国家对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投资体制有很大的不同。投资主体:以私人投资为主;

投资方式:以证券、金融买卖方式为主。

投资的微观与宏观管理:微观上以可行性研究为首要决策基础;宏观上首要通过财政和银行来达到。

3、社会主义国家的投资体制

相对来说,社会主义国家投资体制较为复杂,而且受于改革的执行,投资体制的变动较大。较为典型的首要有三种投资体制模式:

1)高度集权型投资模式

前苏联以及中国改革以前均属于这一模式。该种模式的首要特质是:企业投资全部纳入国家统一计划,以行政投资方式为主,国家是唯一的投资主体,投资领域各单位和经济实体之间的联系非商品化。国家不仅决定关系国民经济结构的新建项目的决策,而且决定原有企业自身的扩建和改建,甚至包揽企业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运用,企业没有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自主投资决策权。预算拨款是投资资金的首要来源,计划亏损以及低利企业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

集权型投资体制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实施高度集中的投资决策制度,还实施直接调控指令性计划体制、直接调拨的物资配给体制以及资金的中央集中制和无偿分配制。该种投资体制模式,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曾经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伴随经济的成长,它渐渐地形成障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原因,成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2)分散型投资体制模式

前南斯拉夫的投资体制属于这一类型,其基本特质是:国家彻底放弃一切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完全交给企业自主掌握。投资品由市场供应,企业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来处理。分散型投资模式有助于刺激经济单位的积极性,但不利于宏观调控,会造成盲目投资、范围膨胀以及项目小型化等弊病。

3)综合型投资体制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资模式

匈牙利以及中国改革中期的投资体制属于这一类型。其基本特质为:划分国家和企业的投资规模,中央政府负责关系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和社会消费结构的项目投资,地方政府负责关系到地方产业、经济结构的新建项目的决策,企业再生产方面的一切决策权全部由企业自主行使,形成了中央、地方、企业三个层次的投资主体;投资调控首要通过税收杠杆、信贷杠杆以及公布投资信息引导三种方式来实施。综合型投资体制模式具有集权型投资模式所没有的优点,同期在一定程度上处理了分散型模式的弊病。但是,综合型投资模式务必以企业产权的明晰化和比较发达的市场机制为前提,否则就会致使企业投资举动的某种紊乱,造成周期性的经济振荡,形成放权与收权的怪圈。

与金融体制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上面分析了投资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系,从数学角度看,投资体制是经济体制的子集。再来考察一下投资体制与金融体制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是并集关系,均为经济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之所以要考察投资体制与金融体制之间的关系缘于投资活动与金融活动之间的联系非常普遍。

1、银行也是投资主体之一。

2、投资资金的筹措和运用往往离不开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如:建设债券的发行、企业股票的上市和流通等,均需要通过金融市场来达到。

3、金融调控是投资调控的首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投资的宏观调控首要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等金融手段来达到,即便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的预算拨款也要通过银行这个途径来达到。

投资活动与金融活动紧密相联,投资体制与金融体制相适应,经济就会健康上涨;反之,假使金融体系不健全,则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投资活动,致使投资畸变,进而影响经济的成长。

形成评价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1、改革放开前(传统投资体制)的投资体制

1)传统投资体制的演变

1949-1957年以国家投资为主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阶段;

1958-1960年投资体制首次放权期间;

1961-1965年中央集权投资体制重建阶段;

1966-1978年投资体制又一次实施地方分权期间。

2)传统投资体制的特质与弊端

传统投资体制模式与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属于集权投资模式(显现为中央集权制和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分权制两种具体形式)。

A、传统投资体制的特质

传统投资体制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构成部分,它最典型、最集中地代表和反应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全部特质。传统投资体制的特质可从下方几方面来考察。

从投资主体的角度考察,传统投资体制的最本质特质是企业不是独立的投资主体,而完全是政府的附属物。

从投资决策的角度考察,传统投资体制的投资决策高度汇聚在政府手中,其中所历经的变革也仅仅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分配投资权限上的变动,并非是政府将权力下放到企业中去。

从投资运行的角度考察,传统投资体制中投资来源以单一的财政性资金为主,投资要素首要通过条条和块块相分割的行政体制来分配和运用。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从投资管理的角度考察,在传统投资体制中,政府对投资的管理首要采取以指令性计划为首要手段、以行政命令为首要中介的直接管理方式。

从投资责任的角度考察,传统投资体制是一种从上到下没有任何约束的“大锅饭”体制,权、责、利不相适应。无论是全国投资总量、投向、布局计划的决策发生失误,依旧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决策或设计、施工发生失误,都很难清晰责任者,无法追究任何责任。总之,传统投资体制的特质可以归结为:传统投资体制是以政府为单一的投资主体,以指令性投资计划和行政性立项审批为基础的,以高度中的政府投资决策和单一财政资金途径为特质的直接管理型投资体制。

B、传统投资体制的弊端

投资主体单一、投资决策高度集中、投资效益低下;

投资供给的无偿性、投资责任的软约束性、产生广泛的“投资饥渴症”、致使经济的周期性振荡;

非商品经济性质的投资主体间的关系与商品经济及社会化大生产不适应。

2、投资体制改革历程

从1979年以来,我国投资体制改革显现了四次高潮。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的,1979年年初的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拨改贷”试点决定,掀起了投资体制改革的席幕。

第一高潮,以1984年国务院公布《有关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若干困难的暂行规定》为标志。

这一阶段的改革从下放权限、缩减指令性计划规模入手,首要汇聚在对项目建设实行阶段的管理体制执行全面改革,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适当缩减指令性计划的规模;

下放项目审批权限;

实施承包责任制;

实施“拨改贷”。

投资体制投资体制

第二次高潮,以1988年国务院公布《有关投资体制最近改革》改革为标志。这一阶段改革的着重汇聚在对政府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运营方式执行初步改革。对巨大的长期建设投资实施分层次管理,加深了地方着重建设责任;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建立基本建设基金制,保证着重项目的资金来源;成立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用经济办法对投资执行管理;加深投资主体自我约束机制,改观宏观调控体系;实施招标、投标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

第三次高潮,以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发言为标志。清晰了投资体制改革的市场取向;

实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分离,组建国家开发银行;

改革的着重是逐渐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的风险责任;

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初步到位与运行。

四次高潮,以2004年7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有关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经历20多年的改革,中国投资体制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首要表当下: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资方式的多元化;

在投资计划管理中,开始运用经济杠杆和间接手段执行管理,为建立新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积攒了适当的经验。

改革放开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执行了一连串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 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途径、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

现行的投资体制还存在不少困难,尤其是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需要更深一步提升,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加强。[1]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