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产收入
房地产收入是指房地产企业从运营活动中所得的收入统称。
房地产收入的内容
房地产收入包含运营收入和其余业务收入两大类。
运营收入是房地产企业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房地产所获得的收入,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运营务收入;
其余业务收入指房地产企业从事主运营务以外的其余业务的收入,包含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建筑材料销售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和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房地产收入的证实
房地产收入的证实,应满足运营收入证实的基本原则,即达到原则,可具体地表述为两个条件:
一是盈利过程已经完成或差不多已经完成;
二是交易已经发生,企业了有收收取货款的权利。
房地产销售与其余商品销售的不同之处在于,收款期限较长和收款的未知性上。所以,将证实运营收入的一般原则运用于房地产业务时,务必考虑房地产业的特殊性。在房地产销售中,收入的证实一般应递延至客户履约的意图十分清晰,或卖方有能力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即不会因卖方未尽义务而婉拒付款。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对房地产收入的证实分别下方四种情形:
(1)对于转让、销售土地和商品房,应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获得销售及转让款项或收取款项凭证时作为收入的达到;
(2)对于代建的房屋和工程,应在房屋和工程竣工验收,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已将代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时作为收入的达到;
(3)对于土地和商品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办法时,可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转作收入;
(4)对于出租开发产品,应按出租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取租金日期作为收入达到。
房地产收入证实的方法
房地产收入证实的方法分为完全应计法、完工百分比法、分期收款法、保证金法和成本回收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生产法的一种,分期收款法是收款法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