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借款费用包含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利息,包含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余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公司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所承受的利息等。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包含发行公司债券等所发生的折价或者溢价在每期的摊销金额。辅助费用,包含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印刷费等交易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是指受于汇率变动致使市场汇率与账面汇率显现差异,进而对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记账本位币金额所造成的影响金额。证实原则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该给予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其余借款费用,应该在发生时依据其发生额证实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历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可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首要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卖出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卖出的大型机器设备等。这类存货一般需要经历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可高达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一般为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买入即可运用的资产,或者买入后需要安装但所需安装时间较短的资产,或者需要建造或者生产但所需建造或者生产时间较短的资产,均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款规模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规模既包含专门借款,也包含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应该有清晰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一般应该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一般借款在借入时,一般没有特指务必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阶段确定
借款费用资本化阶段,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阶段,但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阶段不包含以内。只有发生在资本化阶段内的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
开始时点
借款费用同期满足下列条件的,才可开始资本化:
1、资产开支已经发生
资产开支只包含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受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开支;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企业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期满足的情形下,相关借款费用才可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暂停时点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止,且中止时间接连胜过3个月的,应该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止阶段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从新开始。但是,假使中止是使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中止阶段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该继续资本化。
非正常中止,一般是受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余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致使的中止。
正常中止一般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的中止。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受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致使施工显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止。
停止时点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该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该在发生时依据其发生额证实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已经高达建造方、买入方或者企业本身等预先设计、计划或者合同约定的可以运用或者可以销售的状态。企业在确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时需要运用职业分析,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经济实质分析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时点,具体可从下方几个方面执行分析: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含安装)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吻合或者基本吻合,即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吻合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运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开支金额很少或者差不多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显示资产量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显示资产量够正常运作或者运营时,应该觉得该资产已经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事实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假使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分别建造、分别完工,企业也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别下列情形,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1、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余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运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该停止与该部分资产有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由于该部分资产已经高达了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2、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务必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运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该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该种情形下,即便各部分资产已经分别完工,也不能觉得该部分资产已经高达了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整体完工时,才可觉得资产已经高达了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才可停止资本化。金额确定
利息金额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阶段内,每一会计阶段的利息(包含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该依照下列方法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该以专门借款当期事实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仍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获得的利息收入或执行临时性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该依据总计资产开支胜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开支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该依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总计资产开支胜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开支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事实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三)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该依照事实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阶段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阶段,每一会计阶段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该胜过当期有关借款事实发生的利息金额。
辅助费用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以前发生的,应该在发生时依据其发生额给予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该在发生时依据其发生额证实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辅助费用的发生额,是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证实和计量》,依照事实利率法所确定的金融负债交易费用对每期利息费用的调整额。借款事实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取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也应该依照上述原则确定其发生额并执行处理。
三、因外币专门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在资本化阶段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该给予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借款费用资本化
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构成部分。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仍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运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润表上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