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迷你债券,香港证监会声显著示,迷你债券是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所发行的信贷挂钩票据的品牌,在法律上属于债权证的一种,发行商务必保证所披露的资料在事实方面正确无误、不含误导成分及符合《公司条例》的规定。证监会依据发行商供应的事实审阅文件,以保证相关的披露规定得到遵从。 据称,这类产品的发行商一般利用来自投资人的款项购入抵押品,然后做出若干“掉期”财务安排,进而令发行商得以将产品的潜在整体回报提高至好于传统银行存款的回报水平。这些“掉期”安排一般与若干拥有高信贷评级的参考机构相关连。但是,若其中一家参考机构或掉期对手方无力偿债,整个架构便会失效,相关产品便需平仓,而抵押品亦会被变卖套现。
而据香港证监会的表露,香港迷你债市范围达360亿港元,其中约127亿由雷曼担保。
就迷你债券来说,相关掉期安排是涉及香港以外地区的雷曼兄弟机构,受于这些机构已破产,所以相关掉期安排便需平仓,其抵押品亦会补变卖套现。
伴随雷曼的破产,一场声势浩大的雷曼迷你债券投诉事件正在展开,截止2008年9月23号上午,是日上午向金管局提交的投诉个案共为660宗,涉及金额总数为6.856亿港元,其中大部份涉及迷你债券,其余包含股票掛钩、保本定息票据及多种金融产品,而分销银行包含中银、大新、星展、911.html">渣打、东亚、荷银、丰明、中信嘉华、富邦、永亨、恒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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