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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长短款

外汇网2021-06-20 21:02:13 394
定义

现金长短款是指在盘点和核对库存现金时,发现的除挪用现金、白条顶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等情形以外原因的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符。处理方法

对此情形的处理,现行教材的一般做法是:将短款(或长款)记入“其余应收款”(或“其余应付款”)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分情形给予处理: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证;对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转入“运营外收入”科目;对无法查明原因或由出纳人士失职产生的短款,由出纳人士赔偿,记入“其余应收款”科目;受于非常损失产生的短款,则转入“运营外开支”科目。

上述处理欠妥。理由有:①“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企业专门为仍未正式证实财产盘点盈亏原因此等候处理或核销结账所设置的科目,现金长短款属于财产的溢缺,也应在此科目中反应;②会计人士在执行账务处理时,同样是财产溢缺,有的先计入“其余应收款”或“其余应付款”科目,而有的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如此区别处理实属多余,也易产生混乱。再者,现金短款未查明原因前,显然不能直接借记“其余应收款一一x x”科目。而对企业的现金清查中仍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款,经准许后应计入“管理费用”,具体会计分录为:

①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贷:现金

②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笔者觉得,现金长短款在未查明原因以前,也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转入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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