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寡头
正文
又译财政寡头。帝国主义国家掌握巨额金融资本、控制国民经济和国家政权的极少数垄断资本家或金融资本集团。金融寡头的统治是帝国主义的基本特质之一。 金融寡头在经济领域中的统治首要是通过参与制来达到的。垄断资本集团首先掌握一部分大银行或大企业作为“母公司”,通过它们收买并掌握其余公司的股票控制很多“子公司”,再由“子公司”以同样方法控制许多的“孙公司”,这样逐级参与,层层控制,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资本控制体系。这个体系的最上层就是为数极少的金融寡头。它们通过“参与制”,支配了大批的社会资本,进而扩张自己的经济实力,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它们还通过占有创业利润,发行有价证券和公债,贱价收买、“整理”或“改组”亏本企业以及执行土地投机等手段,来保证和扩大垄断利润。 经济上的垄断统治致使金融寡头政治统治的增强。它们通过同政府执行“个人联合”,对政府决策施加阻力和影响,并派遣人士或亲自担任政府要职,直接掌握国家机器。他们还把自己的势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他们建立了很多企业和机构,掌握出版、通讯、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为金融资本的利益制造种种舆论。他们还插手到教育、科研、艺术、体育、卫生、宗教等部门,把他们的统治更深一步渗透到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列宁说:“金融寡头给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所有一切经济机构和政治机构罩上一层依靠关系的密网,──这就是该种垄断的最显著的状况”(《列宁选集》第2卷,第841页)。 金融寡头还实施对外扩张,奴役和掠夺国外人民尤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所以,金融寡头的统治就必然加重垄断资本主义的各种冲突。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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