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盈富基金 港交所:2800 是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一种投资信托。投资人可透过买入盈富基金,而购入代表恒生指数的证券组合。盈富基金单位在交易所买卖,以500股为一手。而该基金的目标是供应紧贴,或跟随恒生指数表现的回报。而基金的信托人为道富银行及信托公司全资附属公司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 (Hong Kong) Ltd。
历史介绍
历史
1998年,香港政府因亚洲金融风暴而大批买入港股,以平稳联系汇率。到1999年11月,港府把买入的港股以盈富基金上市,分批售回市场。香港盈富基金(Tracker Fund of Hong Kong)盈富基金的由来。1997年金融危机暴发后,在国际投机资本的连续攻击下,泰国、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货币纷纷失守。面对国际炒家的炒作,港府指示金融管理局动用外汇基金入市,大批买入优质蓝筹股票,以此平稳金融市场。最终港府成功击退国际炒家,但代价是付出1181亿港元外汇基金购入33只恒生指数股,占总市值的7%。在金融市场复苏平稳后,港府于1999年11月决定成立盈富基金,逐渐有序地卖出手中“官股”,尽量减小对市场的影响。盈富基金是港府1998年“汇率保卫战”的副产品,目的是为了“消化”此战后积聚的大批“官股”,并非是为了平稳证券市场。成功秘诀
香港最负盛名的、也是首只ETF基金———盈富基金,不仅肩负着不平凡的诞生使命,且跟踪恒生指数、在差不多5年中为投资人给予了约100%的稳健高额回报。同期,其充满传奇的成长历程对内地证券市场发展也予以了不小的借鉴意义。
诞生使命
“1998年,亚洲面对金融风暴攻击,香港金融市场遭遇国际对冲基金的投机狙击,国际资金大批抛售股票使香港股市遭受重大打击。在1998年这个背景之下,香港政府采取主动干预市场的措施,用外汇资金买进大批恒生指数成分股,保持了市场的平稳。一年后,香港政府打算将持有的一篮子股票以一个有秩序的方式卖出,于是,1999年11月,盈富基金应运而生。”时任施罗德集团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投资总监、现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总经理雷贤达向记者介绍说。
迄今,雷贤达还记得1998年那惊心动魄的时刻:“在当时极其低迷得市场环境下,香港政府最多一天购入了约800多亿港元的股票,这比当前内地市场一天的成交量总和还多。而当时低迷期间的市场成交量,只有约当下的1/3。在恒生指数33个成份股中,只要有人抛售,香港政府全部用一个价格接下去,大批购入的情形连续了好几天,一共买了千亿港元。”
作为香港政府“平准基金”退出计划的第一步,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及道富银行及信托公司分别被委任为盈富基金的基金经理和信托人,为盈富基金供应全面的服务,包含投资管理的管理、托管、基金行政和监察等服务。
随后,通过盈富基金,香港政府渐渐有序出售这些股票,然而还保留了一部分股票作长期投资。
历尽险阻
盈富基金第一次公开发售的基金单位为333亿港元(约43亿美元),为当时亚洲市场除日本以外最大的第一次公开发售。自公开发售后的一年内,大概有 1404亿港元的恒生指数成分股通过盈富基金的连续发售机制下售回到市场。到2002年10月15号最后一批待沽单位完成认购时,加之以往期内收取的股息及其它收入,盈富基金共套回资金约1649亿港元。
可是,盈富基金的发售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其间多次跌穿净值,甚至无人问津。历尽险阻,直到2002年10月15号,盈富基金最后一批待沽基金单位终于完成认购。
雷贤达说:“盈富基金发行之初,受于很多投资人担忧以前香港政府购入的股票当下出售,将对市场造成打击,认购并没有积极。但伴随后来市场的走稳,以及政府还供应折扣优惠和赠送红股,以增长投资盈富基金的吸引力,很多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都参与了认购。只要对香港市场长期看好,就可以购入盈富基金,不需要有选股方面的担忧。此外,盈富基金又是当时市场上的一个对冲工具,机构投资人可以通过买卖盈富基金在期市和股市反向操作,对冲风险执行套利。于是,盈富基金的交投也非常活跃。”
产品优势
作为香港最负盛名的ETF基金,盈富基金其所持有的股份组合,能够为投资人供应紧贴恒生指数行情的投资表现。
欧中基金吕先进觉得:盈富基金的产品设计具备了很多优点。
第一,盈富基金为投资人供应一个管理股票投资风险的有效方法,其所持有的投资管理,让投资人的资金分散投资在构成现时恒生指数的33家公司上。不但可以分散投资风险,投资管理也相当的透明。只要看好香港经济和指数行情,就可以长期持有盈富基金。政府还供应折扣优惠和赠送红股,以增长投资盈富基金的吸引力。
第二、定期派息。盈富基金预期每年派发两次股息。深受机构投资人欢迎。
第三、盈富基金投资额较低。盈富基金第一次公开发售的最低投资金额,远差于买入恒生指数各成份股最低买卖单位所需的资金。再者,投资人于第一次公开发售期内认购,毋需缴付任何认购费用,只需缴付1%经纪佣金及0.011%联交所交易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