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基金基金知识文章详细

失业保险基金

外汇网2021-06-20 20:36:44 76
(图)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临时中止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供应物质帮助的制度。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士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士在失业阶段失去薪资收入的一种临时弥补,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士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简介

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首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组成

中国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类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助;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余资金。

特点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首要特点:

1.广泛性。它首要是为了保障有薪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规模包含劳活力队伍中的多部分成员。所以,在确定适用规模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消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规模的改变情形,呈逐渐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

(图)失业保险基金

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原则。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策划法律、法规来强制实行的。依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规模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务必参与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依据相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首要来因为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平稳,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途径,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运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覆盖规模

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务必参与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士、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业主及其雇工能否参与失业保险,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缴纳

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单位薪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依照本人薪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员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薪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含计时薪资、计件薪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加点薪资以及特殊情形下支付的薪资。本人薪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含计时薪资或计件薪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薪资等,不包含其余来源的收入。

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首要包含: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阶段的医疗补贴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阶段死亡的失业人士的丧葬补贴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此外,失业人士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阶段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可以予以补助。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差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好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医疗补贴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应参照当地职工的规定办理,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由失业人士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依照规定总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胜过12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胜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不胜过24个月。确定总计缴费时间的原则:一是实施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条例》公布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是失业人士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阶段从新就业后又一次失业的,其领取期限可与前次失业仍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其中假使从新就业不满1年又一次失业的,可以领取前次失业仍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具备条件

一是依照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依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向中止就业,即失业人士不愿意中止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此被逼中止就业。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向中止就业作了规定,首要包含: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背劳动合同致使职工辞职。显现上述情形产生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应聘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士的基本情形,证实其资格。须有应聘要求,是顾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士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士应尽的义务。

领取

一是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为失业人士出具终止或者消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士的名单自终止或者消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间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二是失业人士拿到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消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应该先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管理机构执行失业登记。之后,就可以到受理其原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士应在终止或者消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间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

(图)失业保险基金

业保险金时需要携带下方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消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应聘证明,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余材料。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士在办理申领手续后的10日间,就会被经办机构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到经办机构获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系转迁

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保险实施属地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参与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统筹。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是指这一单位及其职工转移到其余统筹地区,单位注册登记地也跟随转移。在该种情形下,企业事业单位应该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转移证明,注明职员工数、参与失业保险相关情形等,由迁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二是个人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分为两种情形:

(1)职工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职工在职阶段,个人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受,并为其办理继续参保的手续。在转出地工作阶段的总计缴费年限应该与转入地工作阶段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已在转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划拨。

(2)失业人士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人士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迁出地经办机构应为其开具转迁证明,将所需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拨至迁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士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划拨的费用包含:失业保险金、医疗补贴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其中医疗补贴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助按失业人士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在省、自治区规模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

[1]千龙网 http:[emailprotected]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