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故事
孙武
春秋期间,齐国著名军事家孙武携《孙子兵法》拜谒吴王阖庐。吴王为试其才,要求其现场操练,孙武允诺。吴王再问:“用妇女来操练可否?”孙武说然。吴王遂召集180位宫女。孙武将其分为两队,令其每人持长戟,并用吴王最宠爱的两个妃子为队长。队伍站好后,孙武说:“我说前,你们就看前方,说左就看左边,说右就看右边,说后就看后面。”众人曰是。孙武使人搬出铁钺(古时刑具),三番五次向她们申戒。说完便击鼓发出向右转的号令。谁知众女兵不但没有依令行动,反而哈哈大笑。孙武说:“是我解释得不够明白,命令得不足实施,是指挥官的责任。”于是把前面的“规则”又详细说了一遍。当他又一次发出“左”的命令时,宫女们依旧笑着不动。这次孙武不再自责,道:“解释、交代得不清楚是将官的责任,交代清楚而不服从命令就是队长和士兵的过错。”遂命令左右把队长推下探刑。吴王大惊:“且慢,她们是我的爱妃,请不要杀她们。”孙武答:“我既受命为将军,将于军中,君命有所不受。”最终坚持把吴王的两位宠妃“正法”,又命两名排头的为队长。这时,大家无论是向前向后,同左向右,甚至跪下起立等复杂的动作都认真操练,再不敢儿戏。吴王阖闾遂拜孙武为大将,灭楚降齐,霸于诸侯,形成当时的强国。特质性质
热炉法则
热炉法则这个源自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惩罚原则,它的事实指导意义在于有人在工作中违背了规章制度,就象去碰触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承受“烫”的处罚。与奖赏之类的正面加深手段相反,而惩罚之类则属于反面加深手段,“热炉法则”应用“三性”来完善管理制度,即即刻性、预先示警性、彻底贯穿性。即刻性:当某人要碰到火炉时,立刻就会被烫,火炉对人,不分贵贱亲疏,管理制度也应这样,不分职务高低,适用于任何人,一律平等;仍有,违背制度的举动与处罚之间间隔时间过长,就不能收到好的罚戒、教育作用,所以,实施制度一定要坚决果断。
预先示警性:火炉摆在那里,要让大家知道碰触则会被烫,这就需要管理有一个健全的长效机制,只有立足于正反两面的引导,使人自觉地去行动,管理机制才可发挥其优越性。
彻底贯穿性:火炉对人绝对“说到做到”,不是吓唬人的。实施和落实惩罚制度尽管会让人痛苦一时,但绝对必要,假使在实施赏罚时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就会让制度形成摆设,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四大原则
热炉法则
“热炉法则”阐述罚款制度的四大惩处原则:1、警示性原则:
热炉外观火红,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炉子是热得足够灼伤人的。为让雇员趋利避害,企业的领导者就要经常对下属执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宣传,以警示或劝戒雇员不要触犯规章制度,表明罚款的种类和额度。假使有企业寻常把规章制度藏在抽屉里,谁都不晓得里面规定了啥内容,等到雇员违规后,才拿出来作为罚款的根据。如此做,显然不能服众。
2、验证性原则:
用手触摸热炉,毫无疑问地会被烈焰灼伤。谁若明知企业有有关规定,还要以身试“法”、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要对其执行惩处,以明纪律、以儆效尤。
3、即时性原则:
碰到热炉时,立刻就被灼伤。惩处务必在错误举动发生后立刻执行,决不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高达及时改正错误举动的目的。
4、公平性原则:
不管谁碰到热炉,全将被灼伤。管理者应当是罚款制度最直接的体现者,对自己倡导的制度更应当身体力行。假使“刑不上大夫”,那么罚款制度有不如无,甚至比没有更糟糕。
另外,企业在制订罚款制度时,还务必遵守合理、合情的原则。比如说,雇员在厂区内违规吸游烟,你即便罚他一百、二百元谁都没有话说,但假使提出罚款一万元,那简直就是暴政。在这方面,中国法律也有清晰规定:企业对雇员的罚款金额,不得胜过职工薪资的20%.
机制的创新和进步也很重要。企业一面要激励雇员行使本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合理化建议等形式通过正常途径对罚款制度执行完善,积极寻求许多替代罚款的其余办法;另一面,更要大力激励雇员,包含加大奖励额度和规模,有了罚也要有奖,形成“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激励型管理机制。只有当雇员们理解、认同了企业的罚款制度后,才会少了由于“要罚我”而萌生的反感,多了“我认罚”的坦然和勇气。
典型案例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
古今中外,“热炉法则”例子举不胜举。古有“孙武治军”让这些士兵都明白了什么叫“热炉法则”,三国时代孔明挥泪斩马谡的故事就是热炉法则的一个好案例。马谡是诸葛亮很喜欢的一员爱将。诸葛亮在同司马懿对战街亭时,马谡自告奋勇要出兵守街亭。诸葛亮尽管很赏识他,但知道马谡做事未免轻率,因此不敢轻易同意他的请求。但马谡表明愿立军令状,若失利就处死全家,诸葛亮只好答应给他这个机会,并指派王平将军随行,并交代马谡在安置完营寨后须立刻回报,有事要与王平协商,马谡一一同意。可是军队到了街亭,马谡执意扎营在山上,完全不听王平的建议,而且没有遵守约定将安营的阵图送回本部。司马懿派兵进攻街亭时,在山下切断了马谡军的粮食及水的提供,致使马谡兵败如山倒,蜀国的重要据点街亭因此失守。面对爱将的巨大错误,诸葛亮没有姑息他,而是即将挥泪将其处斩了。火炉面前人人平等,谁摸谁挨烫。诸葛亮不由于是自己的爱将就网开一面,进而保证了惩罚的平等性。事前预立军令状,做到了预防性。撤军后即将实施斩刑,体现了即时性。正是由于能做到这些,才使蜀国在实力最弱的情形下存活了那么长时间,军队也维持了长久的战斗力。
为做到在市场竞争中长期立住脚跟,期望集团的基本方法是“严厉和宽容”。期望集团的治厂方针是“用钢铁般的纪律治厂,以慈母般的关怀善待雇员”。它的严厉,是指实施规章制度不允许搞下不为例,不允许打折扣。曾有人建议期望集团的总裁陈育新将“严厉”改为“严格”,但遭到了一贯从善如流的陈育新的婉拒。他觉得,只有将严格上升到严厉的程度才可表达他“钢铁般”的本意。
期望集团的严厉体当下制度的策划、实施和检查上。在数年前,期望集团美好食品公司,依旧一个连年亏损几百万元的公司,在直接归属陈育新掌管后,第一年就转亏为盈,之后连年赢利以千万元计,表明出强势的成长势头。靠什么?总经理杜诚斌道出真谛,靠雇员“十不准”戒规。这些戒规条款几近苛刻,但正是对它的严格实施培养雇员形成了不错的工作习惯,保证了公司高效率运作。
严厉体现胆识,宽容则体现胸怀。严厉要体现公平,通过严厉不但可以清除不良现象,保证公司高效率运行,而且还可以发现人才、造就人才。但宽容的前提是企业领导人的头脑务必清醒,糊涂的宽容非但达不足目的,还将对违背规章制度的举动产生包庇和纵容。务必让雇员明白,宽容是有限度的,而且宽容只会发生在提升认识之后。陈育新强调,他18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证明:在严厉基础上的宽容效果才好,在宽容之后的严厉才更有强度。
海尔集团有个规定,所有雇员走路都务必靠右行,在离开座位时则需将椅子推动桌洞里,否则,全会被课以罚款。在实践中,海尔就是如此做的。在奥克斯集团的各类纪律中,有一项规定是开会时不得有手机铃声,若违背,每记铃声罚款50元。在奥克斯集团内,无论大会小会,都不会受手机铃声的干扰,即便是刚进奥克斯的新人也知道务必养成如此的不错习惯,绝不触犯。
这些企业之所以做如此的规定,用意无非是期望全体雇员在心目中形成一种强烈的观念:制度和纪律是一个不可触摸的“热炉”。
惩罚制度毕竟是手段并非是目的,运用过滥就会适得其反。企业制订和推行惩罚制度,核心是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心的原则,并从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建设和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入手,使雇员心悦诚服、勇于认错。如此的话,热炉给雇员的就不仅仅是烫、而且会有温暖的感觉了。
监管应用
“火炉法则”是把社会中的各种法律、法规比喻成“火炉”,假使故意或无意碰到它,就要被烫伤,就要承受惩罚;假使不碰它,就安然无事;假使给“火炉”中添柴(给社会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完善它的合理化建议),那就会使“火炉”烧得更旺,带给周围的人许多的温暖(完善的法律将维护许多人的利益,并驱逐黑色的竞争环境)。
所以,“火炉”的存在并没有是为了烫伤人(法律的存在,并没有是为了约束人),而是使人聚集取暖,感受温暖,得到热量(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持社会秩序,维护人与人之间的权益)。
药品监管同样适用热炉法则
在药品监管中,正确地运用“热炉法则”,将极大地促进涉药行业自律。监管者依据已有的各类法律法规,对涉药行业执行监督管理,其所根据的各类法律法规就好比“热炉”。作为监管者,首先要向涉药行业的相对人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中对涉药举动的有关规定。假使违背了有关规定,就会承受惩罚,这就好比告诉行政相对人,这些法律法规就是“热炉”,假使用手去“摸”,就会被“灼伤”。监管者要经常对涉药单位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警示、劝戒行政相对人不要触犯法律,同期要从“热炉烫手”的警示中,积极引导行业自律,也就是要让行业内有关人员认识到,触犯法律就会承受惩罚。要让涉药行业认识到“热炉烫手”,还要求监管者在实施法律时要坚持统一性和公平性原则,也就是说,不论对什么人,只要触犯法律,他们得到的惩罚均为“立刻的”、“统一的”和“公平的”。这就好比不论谁的手只要碰到“热炉”就会立刻被灼伤,并感觉到疼痛。这就要求监管人士在实施法律时不要因人而异,对触犯法律的人要及时予以惩罚,使其及时认识到本身举动的违法性,高达及时促进他们改正错误的目的。
行业自律的前提是行业中的有关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热炉”(法律、法规)“烫手”(惩罚性)。一个能认识到“火炉烫手”的成年人是不会故意去触摸“热炉”的,而一个不知“火炉”会“灼伤手”的小孩会用手去“触摸火炉”。这就表明,对“触摸火炉会烫手”如此的常识要向不晓得的人执行宣传,或者对不晓得的人设置壁垒,防止烫伤。
相对于实施法律来看,就是要对相对人执行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警示、教育,对没有有关资质的人要禁止其进入涉药行业,防止因不实施有关规定而在日常涉药举动中由于“无知”而增长触犯法律的机率,最终被“火炉”烫伤。所以,要促执行业自律,首先要让行业中的有关人员明白“火炉烫手”,进而不会故意地去“触摸”。而且在日常的涉药举动中,会时刻注意“火炉”距离的远近,防止无意中承受灼伤。同期,监管者也要注意本身在实施法律时不能由于特殊的人、特殊的事而减弱对触犯法律者的惩罚强度,如此会使行业中的有关人员觉得,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是有缝隙可钻的,进而使他们存在侥幸心理,增长涉药违法举动的机率。
在“火炉法则”中仍有一个“程度性原则”,被“灼伤”的程度与“火炉”接触的紧密程度和时间长短相关系,惩罚以制止不当举动为限,处罚过分反而有害。监管者在实施法律时也要结合“程度性原则”,对触犯法律的相对人执行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规模内的“适度”惩罚,使相对人认识到“火炉烫手”,进而注意“火炉”的存在,不再故意或无意地去触摸。
行业的自律依靠于行业中的个体对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只有他们认识到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认识到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后将承受惩罚,行业才会在运营中自律。这是“火炉法则”的现实意义所在。
法则另解
热炉法则仍有其余的解释,当你靠它太近就会感觉到很烫甚至被灼伤;当你离它太远,就感受不足它的温暖;维持适当的距离,你才会得到温暖和保护。当大家遵守制度、实施它就能导致益处;当违背制度,就必然会导致伤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