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利息开支
利息开支是指临时借款的利息开支。在以收付达到制作为记帐基础的前提条件下,所谓开支应以事实支付为标准,即资金流出医疗保险机构,标志着现金、银行存款的降低。就利息开支来说、给个人帐户计息,其资金并没有流出医疗保险机构,现金、银行存款并没有降低,所以,给个人医疗帐户计息不应作为利息开支列支。
利息开支指企业短时间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开支(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开支,包含吸收的各种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等)、与其余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出售回购金融资产等造成的利息开支。
二、本科目可按利息开支项目执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摊余成本和事实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事实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取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临时借款的期限一般都较短,所以,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一般与临时借款的还款业务一并发生。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归还临时借款时,按借款本金,借记“临时借款”科目,按借款利息,借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利息开支”科目,按本息合计贷记“银行存款——开支户”科目。
例:某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支付银行临时借款本金60000元,借款利息5000元,根据银行计息通知单,作如下会计分录:[1]
借:临时借款60000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利息开支5000
贷:银行存款——开支户65000
例2:某企业于20×7年1月1号向银行借人生产运营用短时间借款360000元,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5%,该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假定所有利息均不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相关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如下:[2]
每月底预提当月应计利息=360000×5%÷12=l500(元)
借:财务费用1500
贷:应付利息1500
谈几种利息开支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短时间借款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
短时间借款利息开支计入“财务费用”账户,同期贷记“应付利息”账户。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账户和“待摊费用”账户。如此,企业事实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待摊费用不再跨期摊销,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样,企业事实发生的预提利息也不再通过“预提费用”账户核算,而是计入“应付利息”账户。
【例1】某企业于1999年4月1号向银行借入100000元,年利率为7.8%,期限为3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做会计分录如下:
获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短时间借款100000
4月、5月底预提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650
贷:应付利息650
6月底还本付息时
借:短时间借款100000
应付利息1300
财务费用650
贷:银行存款101950
二、长期负债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长期负债包含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依照规定,一般情形下长期负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开支应通过该长期负债的明细账户核算,而不再另设置一级账户单独利息开支利息。
【例2】2007年1月5号,企业从银行获得2年期借款6000000元用于生产周转,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做会计分录如下:
(1)获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6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6000000
(2)年底结转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36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360000
(3)次年底,结转借款付息时
借:财务费用36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360000
(4)2009年1月5号,归还本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6000000
——应付利息720000
贷:银行存款6720000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中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周期较长的产品而从银行获得的长期专门借款需要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要求执行处理借款利息开支。要注意如下几个困难:
第一,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执行核算,并非是计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的利息开支应依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阶段分别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
第二,假使企业获得临时闲置的长期借款因存入银行或者投资获得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应扣除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再资本化。
【例3】甲公司于2007年1月1号正式动工兴建一幢厂房,工期预计为1年零6个月,工程采取出包方式,分别于2007年1月1号、2007年7月1号和200年1月1号支付工程进程款为1500万元、2500万元和1500万元。
甲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007年1月1号专门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6%,此外在2007年7月1号又专门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7%。借款利息按年支付。
闲置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时间投资,该短时间投资收益率为0.5%。
相关处理如下:
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阶段为2007年1月1号到2008年6月30号。
计算在资本化阶段内专门借款事实发生的利息金额:
2007年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金额=2000×6%+4000×7%×6/12=260(万元)
2008年1月1号到6月30日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金额=2000×6%×6/12+4000×7%×6/12=200(万元)
计算在资本化阶段内利用闲置的专门借款资金执行投资获得的收益:
2007年短时间投资收益=500×0.5%×6+2000×0.5%×6=75(万元)
2008年1月1号到6月30日短时间投资收益=500×0.5%×6=15(万元)
2007年利息资本化金额=260-75=185(万元)
2008年利息资本化金额=200-15=18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2007年12月31号:
借:在建工程1850000
应收利息750000
贷:应付利息2600000
2008年6月30号:
借:在建工程1850000
应收利息150000
贷:应付利息2000000
四、未满足终止证实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利息开支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可以是单项金融资产,也可以是一组相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证实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给予转销。当企业依然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差不多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该继续证实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证实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应该分别计量,不得相互抵消。在随后的会计阶段,企业应该继续证实该金融资产造成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造成的费用。此时,所转移金融资产和有关负债应在反应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执行计量,即:假使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对有关负债的计量应该使所转移金融资产和有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企业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的摊余成本;假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对有关金融负债的计量应该使所转移金融资产和有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企业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但是,假使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证实的有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例4】A公司于2007年4月1号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卖出给丙公司,售价为200000元,年利率为3.5%。同期,A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A公司将该笔国债回购,回购价为201750元。2007年7月1号,A公司该笔国债购回。假定该笔国债合同利率与事实利率差异较小,A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第一,分析应否终止证实。受于此项卖出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卖出,到期后A公司应将该笔国债购回,所以,可以分析,该笔国债差不多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丙公司,A公司不应终止证实该笔国债。
第二,2007年4月1号,A公司卖出该笔国债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出售回购金融资产款200000
第三,资产负债表日证实利息费用时。2007年6月30号,A公司应按事实利率计算出售回购国债的利息费用,受于该笔国债合同利率与事实利率差异较小,A公司可以以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出售回购国债的利息费用=200000×3.5%×3/12=1750(元)
借:利息开支1750
贷:出售回购金融资产款1750
2007年7月1号,A公司回购时
借:出售回购金融资产款201750
贷:银行存款2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