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卡工程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四个启动工程之一,1993年6月1号,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时,针对当时我国流通领域存在的现金流通量大、资金的体外循环、以及自此导致的经济犯罪等困难,为平稳金融秩序、深化金融改革、增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增速金融商贸电子化建设,倡导在全民推广运用信用卡,并做出一连串重要指示。在中央领导的亲自倡导和国务院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经国务院准许(国阅[1993]142号),由电子工业部领头,会同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内贸部、公安部、国家旅行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行了金卡工程。
金卡工程在12个省市试点工程建设从1994年起步实行,首先以电子货币应用为着重起步实行,积极助推金融电子化建设,促进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联营发展、银行卡联网通用,降低现金的发行与流动量,繁荣商贸旅行业。作为一项跨世纪的社会系统工程,一期总的规划目标是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在3亿城市人口中推广普及银行卡,总发卡量高达2亿张。1998年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复立项。
金卡工程的实行,助推了我国一部分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进度,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打下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来看,金卡工程自身就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应用试点,并获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到1997年末,首批12个试点省市全部达到了自动柜员机ATM与销售点终端机POS的同城跨行(工、农、中、建、交等各商业银行)联网运行和信用卡业务的联营,这中间包含了电子报告交换EDI、电子转账EFT的事实应用,金卡工程的建设为达到网上支付与资金清算给予了很好条件。比如,上海市商业升值网已连入金卡网络,这致使全市近百家大型商户建立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金卡网络相连;另外,中小型商场和超市、连锁店广泛采取了收款机,可全面受理信用卡,初步具备了发展电子商务所需要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