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公司的分部、分公司或任何一整块业务被称为剥离。
企业执行剥离战略的目的
公司会出于两种目的采取剥离战略。
一种是将剥离作为某项业务的退出战略。实行该战略的前提是,某项业务只有在衰退的早期卖出才可使净投资收益最大化,并非是实行收割战略之后再卖出。及早卖出常常使公司从收购中达到价值最大化,由于卖出越早,出卖者的侃价能力越高。一旦衰退显著,产业内的资产买入者将具有很强的侃价能力,而将价格压得差于事实价值。
其他采取剥离的目的在于公司总的战略方向的调整。它来因为大量公司努力于集中增强自己的核心优势,减弱多元化运营的程度。1994年,美国公司完成的剥离总值高达226亿。执行剥离的公司其股票市值在第一年平均上升了20.2%!而同期的标准普尔股票价格综合指数仅上升了1.5%。
剥离战略的实行
适用条件:缩减战略未奏效,未从根本上处理失利的原因。
通过剥离,分开为两部分:
⑴优良资产与优良项目、人士,进而形成新的上涨点;
⑵劣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