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手段的概念
经济手段是指政府在自觉根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执行宏观调控,调节各方利益关系,控制公共目标的管理方法。
经济手段在作用方式上显现为利用利益引导机制间接影响被管理者举动,凝聚达到管理目标的组织力量,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使社会成员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执行有机的统一,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经济手段的基本类型
一、通过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活动执行调节和控制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执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首要包含价格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物资吞吐政策等。价格杠杆是运用价值规律在市场上的调节作用,首要通过价格改变影响商品生产者、运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进而影响他们的经济活动来达到,其作用显现为指导生产、指导消费、调节部分国民收入的分配。财税杠杆的作用首要依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策划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和制度,通过财政开支、税收征免和税率高低体现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在政策上的激励或制约,进而影响和调节它们的经济活动。货币政策的作用首要通过影响银行信贷利率、贷款额、归还期等机制,合理组济活动。物资吞吐政策则是对较为重要且极易造成波动的商品执行数量调节,通过物资吞吐措施将其价格和产能保持在控制目标水平上。
二、政府与私人部门或其余组织通过订立契约合同来供应公共服务国家定购合同、环境保护合同、科学研究合同、行政管理责任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劳动就业合同、企业承包合同、农民负担合同等均为常见的公共管理合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维持法》第2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土流失的治理。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土流失的治理实施承包的,应该依照谁承包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签订水土维持承包治理合同。……国家保护承包治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水土维持承包治理合同”是典型的公共管理合同。
经济手段的特点
1、间接性经济手段不像行政手段那样执行直接干预,而是利用经济杠杆作用对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执行调节来实施间接控制的。不同的生产关系有不同的利益关系,不同的组织和不同的组织成员也有不同的利益关系,经济手段就是要调节不同的利益关系。使之与整体组织有效运作相协调。
2、利益性这是经济手段最根本的特性,经济手段的核心在于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注重等价交换原则,要求依照物质利益原则,把组织成员的物质利益关系与其工作成果相联系。
3、关联性一种经济手段的改变不仅会引起社会多方面经济关系的连锁反映,而且会致使其余各种经济手段的相应调整,它不仅影响到目前,而且会波及今后。
4、制衡性在宏观管理中,它显现为国家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来制衡企业及各种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微观管理中,它显现为各种组织通过各种经济方法来制衡组织成员的活动。
5、技术性运用经济手段需策划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这要求以大量的技术知识为基础。策划合理的定额标准是经济方法实行的基础,标准能否合理直接影响经济方法的效果。
6、公开性经济手段需要相应的经济立法,策划各种条例、规章制度及其余管理方法的配合。经济方法应该公开,以便执行对比和激励,充分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
经济手段的具体措施
一、价格杠杆1、对垄断行业的单价制约;
2、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
3、对特定项目实施价格监督检查;
4、对某些产品实施保护性价格;
5、策划政府价格管理办法。
二、财税杠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与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关系首要体现为税收的征缴方面。税率杠杆是重要的经济杠杆,税收的征免与税率的高低、财政开支的范围与结构直接影响着资源的配置。伴随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加强,财政政策对于维持宏观经济平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三、货币杠杆1、利率杠杆;
2、货币政策工具。
四、公共管理合同通过公共管理合同可以在供应公共服务中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托各种社会组织来克服政府垄断运营的弊端,以降低政府的直接干预,提升政府效率与质量。公共管理合同有三个特点:第一,公共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平衡对待,其中公共部门的权利显著多于对方的权利,这是由公共部门的公共管理主体(即享有且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受自此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首要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地位所决定的;第二,公共管理合同的目的是达到公共管理目标,在公共管理过程中,不适合由政府单方处理的公益性和服务性事务,利用合同形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处理是完全有必要的;第三,与公共部门依职权单方面采取的行政强制举动不同,公共管理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缔结遵循相同的程序,即务必经历双方当事人的商量,并只能在商量统一的情形下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