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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揽储

外汇网2021-06-20 18:03:00 160
什么是高息揽储

高息揽储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积蓄存款业务过程中、违背利率规定,擅自支付手续费、补助、实务等变相抬高积蓄利率的一种揽储方法。

高息揽储的成因

1.资金的价值和价格的背离,“稀缺性”差距大,客观上形成导致高息揽储的内住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相适应已形成商品运营者是否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核心性原因,银行作为运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其商品价价格——利率住定价时长期以来一直沿用汁划经济期间的定价方法来定价,在定价过程中不考虑市场、供求规律对价格的影响,进而产生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相背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下方两个方面得到确认:一是从国债利率显著好于积蓄存款利率,选择买入曰债的居民络绎不绝,而选择积蓄存款的居民却冷冷清清来说,作为居民是投资买入积蓄依旧国债,首要是考虑买入商品的价值。当价值和价格相适应或基本适应时居民就会涌跃买入,反之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不相适应时居民就不会选择买入该种商品。此外,从我国积蓄存款1996年以前年均上涨3O%到1996年以后接连七次降息,年均上涨13%以及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积蓄存款负上涨也能表明这一点。二是从资源的稀缺与价值不同步看资金的单价与价值相背离 经济专家把“价值”称为“资源稀缺性的表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成长中国家,社会公益建设、经济发展都需要大批的资金。资金在我国形成稀缺资源是不争的事实。1990年前后, 国家挂牌利率较高,加保值积蓄资金积蓄价格年息达25%左右,因此稀缺性与价值差距不大,价值和价格基本适应。

但伴随近几年接连七次下凋积蓄存款利率,积蓄资金年均价格维持在3%左右,资金的稀缺性与其法定价值相差大,产生价值和价格相背离,在事实工作中一部分存款人住积蓄所公开索要手续费、实物,讨价还价就表明这一点一受于资金的价值和价格相背离,因此形成导致高息揽储的内在原因

2.民问持币选储的资金剧增,急需寻求高息市场形成导致高息揽储的外在原因。

有资料表明,改革放开前,全国城乡居民积蓄存款200亿元,1988年就高达5000亿元,1994年底高达21000亿元,1998年底高达56ooo亿元 从第一个万亿无增长到20000亿元用了二年时间,以后每年增长靠近1万亿元,在国家几次下凋利率后,持币选储的闲散奖金剧增,每年大概在2000亿元,这部分持币选储闲散资金急需寻求高息市场,进而形成导致高息揽储的外在原因。

3.急剧上涨的资金需求没有处理的渠道,进而使资黄金价格格扭曲上升,为高息揽储给予了供求市场。

改革放开使我国的经济进入了高上涨的期间,高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资金,市政建设需要资金,新兴产业和行业需要资金,居民住房消费、家用汽车消费需要资金,所以场外早已形成了资金需求市场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资金供求市场形成了于家万户搞建设,银行一家供资金的局而 “范围”的制约使资金提供日趋紧俏,为了处理资金需求一部分企业和居民必须以出高息的办法处理资金需求,从而显现r名目繁多的集资和私人借贷,其利率高出同期积蓄存款利率6~10倍,年利息高达l5%一25%,集资和私人借贷的显现使积蓄资黄金价格格扭曲上升,为高息揽储给予了供求市场。

4.由邮政积蓄性质小明,监管很难到位,资黄金价格格较高,为高息揽储创造了条件。

我国邮政积蓄始于1986午,经历l5年的成长,截止2000年 ,我国邮政积蓄资金余额达4560亿元,仅次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运营收入占整邮邮政部门收入的30%一40%,但在事实工作中存在两大困难,一是邮政积蓄的性质不清晰,中央银行监管很难到位,产生高息揽储时有发生。自邮政积蓄业务开办以来,邮政积蓄机构的性质一直没有得到相关方面的清晰界定,形成了邮政储汇局属于邮政部门内设行政机构,邮政积蓄网点又属于金融机构,而擎个邮政储汇机构性质仍未叫确的困难给中央银行监管产生适当的难度,中央银行监管很难真正到位。二是受于邮政积蓄资黄金价格格长期好于一般水准,其计算方式义不尽合理 竞争的金融环境被打破。当前人民银行对邮政积蓄的业务管理还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卜设立的管理模式,即:邮政积蓄存款金额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季支付利息,邮政积蓄部门从中获取利差。从1996年至今.人民银行接连七次降息,银行业资金存贷差水平十分微小,受于种种原冈,惟独对邮政积蓄转存款计息利率仍维持在4.6008%的较高水平上,分别交于商、 银行转存款利率3.24%、4.05%的约0.5— 1.5个百分点,进而为邮政积蓄高息揽储创造了条件。

5.高息揽储的隐蔽性,查处高息揽储的软弱性使高息揽储屡查屡犯。

当前高息揽储的手法由柜台转入事后,由直接转入间接,即由以前的柜台当面支村转入有有关部门支付,由柜员直接支付转入柜员委托中介人支付 受于隐蔽性的加强,给高息揽储的查处导致相当大的难度。同期对已查处的高息揽储在处理上刚性不足,显得比较软弱。一是对 出的高息揽储仅仅靠通报、罚款的办法执行处理.二是在查处过程中人治代法治的现象时有发生,处理的弹性很大,严肃性显著不足,很难从根本上扼制高息揽储。

6.金融机构主管依法冶行意识较差,纵恿了高息揽储的蔓延。

近年来,人民银行增强了对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主管任职资格的把关,特别是增强了对其主管的政治、业务素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的审核。但在事实工作中受于缺乏追踪审核,金融机构主管对依法运营意识较为模糊,片面强调增长存款、壮大势力而忽略了依法运营。加上一部分网点任务压的比较重,为了完成任务,积蓄所工作人士必须以高息揽储的办法吸收存款。对存款的高息揽储现象有的主管视而不见,甚至我行我素,违法运营,进而纵恿了高息揽储的更深一步蔓延。

高息揽储的危害

1.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迅速上涨,加速西部大开发,完成“十五” 计划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息揽储的显现,直接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到金融体制改革的顺遂执行,扰乱了金融市场,假使继续蔓延,则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迅速、健康发展。

2.力口大了金融行业的无序竞争。高息揽储的存在,助长了金融业的无序竞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高息揽储的显现,必将助长新一次的高息揽储大战。各家银举动了追求速度、追求份额,必然会不遗余力地投入高息揽储大战当中,在争存款的过程中必然你争我夺,互挖墙角,对存款人竞相许诺优厚报酬,金融机构为了弥补损失,必然显现“绕范围贷款”、“账外运营”的现象。该种无序和不正值竞争,不仅助长通胀,导致金融风险,还会给银行本身留下大批的不良资产和坏账,产生了无尽的后患。

3.产生银行运营成本上升、运营利润下滑。不惜血本、不计代价是高息揽储的状况形式,当前在一部分网点竞相采取提升手续费的办法执行高息揽储。据笔者实地了解,有些网点定期一年的积蓄存款分别以5‰、8‰、10‰不等的手续费吸收存款,到期后转存依然要付给同样数额的手续费,依照这一比例计算,定期一年的积蓄存款存入积蓄所三次后,银行要支付1.5%一3%的手续费,该种做法调高了储户的胃口,放大了筹资成本,产生了运营利润的大程度下跌。中国已加入WTO,金融业面对着严峻的考验,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与外资银行对比差距很大,人为地增长运营成本,对我国金融行业提升运营效益、提高竞争能力、补充资本金不足无疑是雪上加霜。

4.助长了挪用、贪污、腐败,影响了银行业在社会上的形象。受于高息揽储讨价还价现象的发生,一部分积蓄员低进高出,做假账,中饱私囊,贪污、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金融行业的形象。

治理高息揽储的对策

1.建立中央银行监管、行业互律监管、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体系,防范高息揽储的再次蔓延。

(1)中央银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依据国家授权依法对金融机构执行全方位的监管,在实行对高息揽储的监管过程中,要避免各种原因的干扰,以一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秉公执法的立场和态度,严肃查处高息揽储,该通报的就通报,该罚款的就罚款,该撤职的就撤职,该诉诸法律的就诉诸法律。

(2)金融机构互律监管。为了避免金融机构之间受于高息揽储产生的不正值竞争,规范和矫正金融举动,扼制高息揽储的蔓延,金融机构互律监管不可缺少,在中央银行监管不足的地方恰恰可以通过经律的职业道德规范,同行业的互律约束刷新法律和中央银行涉足不足的死角,可以说互律监管是中央银行监管的补充和延伸。为此,建议赶紧成立金融同业工会,并通过策划业内公约对高息揽储实行行业内部互律监管。

(3)金融机构自律监管。即金融机构建立内部监控制度。诸如策划《严禁高息揽储规定》、《高息揽储处罚办法》等,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保证不发生高息揽储的现象,尤其是在中央银行监管有时显得落后的情形下,加深并落实金融机构自律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2.清晰邮政积蓄的性质,取消优惠待遇。一是清晰邮政积蓄的金融机构性质,将邮政储汇局由邮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划分出来,邮政积蓄的收入不再列为邮政部门的收入,并实施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单独核算、单独纳税的邮政积蓄运营体制。首要主管的任职资格由中央银行严格把关,同期业务上直接接受中央银行监管。二是取消中央银行对邮政积蓄的优惠待遇,其转存款利率与国有商业银行持同一利率标准,避免不公平的竞争和为高息揽储创造条件。

3.实施基层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主管杜绝高息揽储责任制。首先是基层中央银行行长要对本地区显现的高息揽储负直接的监管责任。其次是金融机构主管要对自己所辖规模内的高息揽储负直接的领导责任,进而形成纵向、横向的责任体系,对显现的高息揽储的现象要一查见底,认定责任,一级追一级,依法严惩。

4.实施高息揽储举报有奖制。一是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制,即金融机构内部雇员举报奖励制。二是存款人举报奖励制,即存款人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的高息揽储而执行举报的奖励制度,此项奖励应汇聚在基层中央银行,举报核实后奖励举报人1万一3万元,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5.积极开办个人理财服务。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外银行已有很大长的时间,但国内银行尚在启动阶段,国有商业银行要为寻求高息市场的闲散资金供应服务,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积极为闲散资金寻求出路,诸如积极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以及买入国债、保险等业务,妥善疏导寻求高息市场的闲散资金。

6.充分利用当前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大好机会,加速利率市场化的脚步。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的过程,即金融交易主体享有自主决定利率的权利、利率的数量结构和风险结构等方面都由市场自发选择,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利用间接手段影响利率的权利。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表示“金融业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利率市场化”。目前,我们面对着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大好机会,一是近两年多我国物价水平连续走跌,显现了通货紧缩的现象,连续的物价负上涨已为我国推动利率市场化给予了条件,利率市场化不会导致通胀。二是企业、居民的风险意识和对利率波动的敏感性在持续加强,也为加速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已获得了一定进度,积攒了一定经验,部分利率已经基本靠近市场化。如国债发行中引入了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发行,发行利率已经由竞价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同行拆借市场已经联网运行,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拆借利率,而且许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市场利率波动。上述情形显示我国加速推动利率市场已经具备了必要的条件。所以,中央银行应乘此大好机会积极推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脚步。可以说推动利率市场化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也是扼制高息揽储的治标治本的重要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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