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服务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供应者的服务供应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阻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生产者或供应者增长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机会被外国服务厂商觉得属于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壁垒的目的:一面在于保护本国服务市场、扶植本国服务部门,加强其竞争力;另一面旨在抵御外国服务进入,降低外国服务的竞争力。
据GATT统计,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多种。常见的服务贸易壁垒有:制约营业权,制约数量,对外国服务供应者实施差别待遇,不承认外国颁发的教育证书等资格证书,制约人士、资金、技术、信息的国际流动,实施外汇管制,规定政府或其代表机构只能买入本国的服务等。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不可逆性、不可储存性、异质性、生产与消费同步性等特点,这致使服务贸易壁垒更具刚性和隐蔽性,并与投资壁垒、政府管制联系更为紧密,政策保护的目标也更为普遍。
服务贸易壁垒造成的原因
既然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给相关贸易国导致适当的好处,那么为何在现实经济中服务贸易比商品贸易在许多的障碍7原因起码有三:
其一,微观经济学根源,即政府实行干预的首要根据在于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和经济外部性。
其二,政府出于本国经济独立性的考虑。在一国当中,很多服务业部门,如交通运输、通讯、电力、金融等属于一国经济的核心部门。一旦这些部门为外国控制,一国经济的独立性就会承受极大威胁,甚至会致使所谓"依附经济"的造成。一旦形成该种局势,一国的经济及对外贸易的成长对其本国人民来看十分有限的,甚至是有害的,进而显现所谓"贫困化的经济上涨" 或"没有经济发展的经济上涨"。
其三,政治、文化上的考虑。这是服务贸易保护主义不同于商品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教育、新闻、娱乐、影视、音像制品等服务部门虽非一国国民经济命脉,但却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期望维持本国在政治、文化上的独立性,反对外国文化的大批入侵,所以对这些部门执行保护。
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
服务贸易壁垒有下方几方面首要特点:
(1)以国内政策为主;
(2)较多对“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余经济组织)的资格与活动的制约;
(3)由国内各个不同部门掌握策划、庞杂繁复,缺乏统一协调;
(4)灵活隐蔽,选择性强,保护力强;
(5)除了商业贸易的利益外,还强调国家的安全与主权利益等作为政策目标。
服务贸易壁垒的首要形式
1.制约“贸易”的壁垒服务贸易的过程,即由一方供应适当的服务而另一方支付适当的报酬。制约“贸易”的壁垒就是障碍这一过程达到的政策措施。又由于服务贸易的客体即适当的服务举动—“卖”者因给予了服务而获取一定报酬,“买”者则付出适当的代价获得某种满足或效用。于是可把服务举动类比于货物贸易中的商品,进而服务贸易中这类制约“贸易”的壁垒,在某种程度上便可与首要针对商品而设置的货物贸易壁垒相类比。其首要手段有:
税收歧视。
对外来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供应的服务或买入的服务征收过高或更多的税。这实质与货物的进出口税相同,导致国内税费比起关税远远缺乏透明度和统一性,并多由不同的服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策划,税率不平稳,地区差别大,可预见度低。所以税收歧视对服务贸易的预期利益是否达到影响较大,形成一种较有力的服务贸易壁垒而被普遍地运用。比如,规定对外国在本国设立的银行及其余金融保险机构征收较高的税率;又如,在外国服务供应者获准进入和运用本国的公共电讯传送网及其服务时,通过征收较高的税费加以制约调整。
补助。
即国家通过直接拨款或税收优惠等手段,对本国的某些服务行业执行补助,扶植其发展,加强其国际竞争力。即使不论是发达的依旧发展中的大部分国家,补助措施都被普遍地运用在运输、通讯、供水、供电、技术推广、医疗卫生、教育、广播等基础和公共事业部门,其首要目的多为达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及国民生活福利水平的提升;但是,补助在客观上可以形成对外国服务业的歧视,障碍其进入本国。诚然,假使单纯靠补助,而不适当地引入竞争的活力机制,服务业的成长也会停滞落后,进而障碍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达到。
国家垄断与政府买入。
一面,很多服务业,包含民航、邮政、电讯、铁路、广播等,在大部分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家垄断,致使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特别高,甚至根本不或许进入。另一面,政府作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事业的组织者与管理者,是服务产品的一个很大的买入者,而其在“买入”时,常常会倾向于优先买入本国的服务产品,进而形成对外国服务产品的“歧视”。比如,世界各国都有为本国航空公司或海运公司保留货源及航线的做法;又如我国的法律规定,三资企业的保险业务一律须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事实上,政府买入与国家垄断反应了某些服务部门中的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特质,而这并没有一定须由国家或政府垄断。在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电讯、民航、铁路等服务行业被一部分实力雄厚的私人垄断公司所把持,这同样能有效地障碍外国服务业的渗透与进入。
外汇管制。
这首要指一部分低收入国家采取控制外汇在本国国内的持有、流通与兑换,以及对外汇的出入境实施管制的政策,制约了本国居民及各种组织团体对外国服务产品的消费与支付能力,同期也可制约外国服务业在本国的业务量与获利张力。比如,对外汇持有、流通、兑换的管制,对旅行业这类以消费者移动方式执行的服务贸易影响较大;而以实体存在方式执行的服务贸易则承受利润汇出的制约较多。
2.制约“主体”的壁垒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对比所具有的特殊性,致使在这个领域造成了独特的贸易壁垒。服务贸易壁垒多针对人士的过境移动以及一国人士到另一国国内从事服务运营的资格与具体活动能力条件等。其首要有下方几种形式:
资格的制约。
这一般指对外国个人与组织在本国运营某种服务业的权利执行制约。比如,很多国家禁止外国银行及其余金融保险机构在本国设立分支机构,有的虽允许建立分支机构,但要求其务必与母行中止业务上的直接联系。又如,一部分低收入国家在建筑工程服务方面较有优势,但一部分发达国家婉拒在这方面供应营业权。阻止这类服务的“进口”。另外,很多国家不允许国外运营者在本国开办旅游社、广告公司、零售和批发商业网点等服务运营实体。对在外国注册或获得的医生、律师执业资格的歧视也较广泛,因此制约了外国医生、律师等在本国营业。
股权的制约。
这是指尽管允许外国服务运营者在本国营业,但东道国要求务必参股,并一般要求占有多数控股权,以此保持本国对该行业的控制。如有的国家要求在外来保险公司中占多数控股权。
运营的制约。
这是通过对外国服务实体在本国的活动权限执行规定,以制约其运营规模、运营方式等,甚至干预其具体的运营决策。比如,对外资金融保险机构,禁止其运营某些业务;对外国银行,制约其只能在低积蓄率的地区营业,或通过信用额度制约、储备金要求、资本控制等手段执行调控以保证国内货币政策的顺遂实施,以及本国国际收支的安全和国内资本市场的健康发育,对外国咨询公司,要求其务必与本国相应的机构合作运营业务;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伴随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逐渐推动,以营业权制约等为表现形式的绝对的进入壁垒正面对越来越大的国际阻力,而对具体运营权限的制约则既体现了适度的对外放开,又往往能有的放矢地降低外国服务运营者在本国的竞争力和获利能力。所以,这会形成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十分重要的壁垒形式。而且,这依旧一种“可调性”较强的壁垒,各种运营制约的内容及制约的程度、方式等均可依本国社会经济及产业发展的要求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的要求而持续作出相应的改变和调整。
信息的制约。
信息是很多服务产业的战略资源。假使不能及时精准地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料,往往代表着一个服务运营实体将深陷瘫痪。现代电讯技术的成长已经极大地更改了金融、保险、商贸等国际服务领域的成长面貌。一国公共电讯传输网及其服务(如报告交换、视频通讯等)在何种程度上对外放开,即允许外国服务者进入运用,甚至再售或分享,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外国的金融、保险、商贸等基于电讯传递技术执行国际信息交流的服务业进入该国的机会性。最后,一国的服务产业及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其余有关领域的规章、制度、惯例等,因其缺乏统一协调,透明度与可预见度差,也往往形成“信息的鸿沟”,障碍国外服务业的进入。即使受于信息阻碍所形成的服务贸易壁垒已经承受关注,但出于国家机密安全的考虑,不论是电讯服务的对外放开,依旧政策规章的透明公开化,都必须承受适当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