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意愿是银行愿意在符合自己条件的情形下对某客户或项目供应贷款的表明。一般是在客户项目立项阶段,银行对项目初步评估论证,在项目符合银行信贷投向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客户表明将来拟贷款支持项目建设的表外业务。
贷款允诺和贷款意愿的区别
贷款允诺和贷款意愿均为银行在将来拟对客户执行信贷支持的表明,但二者有着严格的区别:
允诺程度不同:贷款意愿书的涵义是值得为贷款协议执行更深一步的预案和商谈;贷款允诺则是已经就贷款条件和合同首要条款促成统一。
阶段不同:大型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准许阶段一般需要银行出具贷款意愿书;而在可行性数据准许阶段则需要银行出具贷款允诺书。
法律责任不同:贷款允诺具有法律约束力,银行须按正常贷款的审查程序对贷款做出评估,签定正式的贷款允诺协议;而贷款意愿书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内容不同:贷款允诺内容包含允诺额度、允诺的有效期限、贷款的有权准许机关、贷款条件、及收费事项等,而贷款意愿不表明贷款的额度以及期限。
费用不同:贷款允诺一般要收取允诺费,而贷款意愿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