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能够接受的存货质押或与符合银行要求的仓储单位签定三方合作协议,仓储单位接受该银行委托对货物执行有效看管,办理的短时间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并将货物仓单交付该银行,而发放的贷款。
存货质押贷款的类型
存货质押贷款首要包含就地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质押单存货融资三种形式。
一是就地仓储融资。
银行依据协定雇用第三方(一般称为就地仓储公司)充当存货控制人(银行)的代理人来管理存货。
二是信托收据融资。
借款人将货物存入公开仓库,或就地保存但无需第三者参与货物保管,当货物销售后,借款人当天应将销售收入转到贷款者账户。
三是质押单存货融资。
是近年来国外银行广泛开展的存货质押贷款业务。质押单是一个由第三方定期签发给贷款银行的文书,在这个文书上,第三方保证作为贷款质押品的存贷数量的存在。事实上,第三方的此种业务替代了银行工作人士对企业的监管。
存货质押贷款的适用性
运营的商品适于质押、仓储方式可达到转移占有的贸易流通类企业。满足中小型商业和贸易企业的融资需要。
存货质押贷款的质押物的条件
1、产权清晰
2、物理、化学性质平稳
3、价格平稳,市场活跃,易于变现
4、规格清晰,便于计量
5、有清晰根据确定事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