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票据按是否立刻兑付.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见票即付,远期票据则须到指定的付款日期到期时才兑付。
远期票据的承兑
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答应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务必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部分注解等。
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1.远期票据承兑指的是银行作为票据承兑人,对票据完成承兑举动后,即形成票据的主债务人后,承受对票据的付款责任。
2.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指的是银行对无追索权票据的背书举动。银行作为背书人会对被背书人承受票据的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