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贷款就是为了处理平行贷款中的信用风险而诞生的一种产品。它是指两个国家的母公司相互直接贷款,贷款币种不同单币值相等,贷款到期日姓通,各自支付利息,到期各自偿还原借款货币。
背对背贷款即使有两笔贷款,但只签订一个贷款协议,协议中清晰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抵消应尽的义务。这就大大减弱了在贷款中或许造成的信用风险。
同样,背对背贷款涉及到跨国借贷的困难,这就存在着外汇管制上的困难。而且平行贷款与背对背贷款均为一种贷款,反应的是债权和债务关系,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的结构。当前这两种规避外汇管制的方法都不常用。
背对背贷款、平行贷款、金融互换的联系与区别
金融互换是20世纪80年代在平行贷款和背对背贷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三者之间既有适当的联系又有适当的区别。
平行贷款(Parallel Loan)平行贷款是在上世纪70年代首先在英国显现的,它的诞生是基于逃避外汇管制的目的。它指的是不同国家的两个母公司分别在国内向对方公司在本国国内的子公司供应金额相当的本币贷款,并允诺在策划到期日,各自归还所借货币。
平行贷款既能规避国内的资本管制,又能满足双方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所以在国外市场上深受欢迎。但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禁止在国内从事平行贷款业务。另外平行贷款也存在着适当的信用风险困难,这是由于平行贷款包含了两个独立的贷款协议,这两份协议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万一遇到一方显现违约的情形,另一方也不能消除履约义务。
背对背贷款(Back to Back Loan)背对背贷款就是为了处理平行贷款中的信用风险而诞生的一种产品。它是指两个国家的母公司相互直接贷款,贷款币种不同单币值相等,贷款到期日姓通,各自支付利息,到期各自偿还原借款货币。
金融互换(Financial Swaps)金融互换是为了处理平行贷款和背对背贷款会影响资产负债结构的困难,目前金融互换是广大企业最为普遍运用的。金融互换是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依照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期内,交换一连串现金流的合约。受于互换是负债或资产的交换,是表外业务,所以不会影响资产负债结构。
当前最常见的两种金融互换是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另外仍有基点互换、零息互换、远期互换等。互换是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很好运用。只要双方对对方的资产或负债均有需求且双方在两种资产或负债上存在比较优势,就可以执行金融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