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加列诸如免作婉拒证书、免作拒付通知或其余条件的背书。(我国法律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有条件背书对其余当事人来看都没有 约束力,民众只承认背书在转让票据权利方面 的有效性,而不承认订明条件的有效性。
附条件背书的影响
附条件背书影响票据的信誉,并有碍于票据流通。《日间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规定,背书务必是无条件的,如附记条件,则条件视同无记载。在英国也否定附加条件的效力,付款人不受条件约束,无论条件能否成就,付款人向被背书人所作付款有效。《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稍有不同,将附条件背书归入:“制约背书”,不影响票据的再次转让或流通,付款银行一般也不受拘束,但银行的直接让与人或付款提示人的附条件背书有效时,银行应受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