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一般有三种:一般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一般准备金是商业银行依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依照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就相当于一般准备金。
专项准备金应当针对每笔贷款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形、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度等原因,分析风险程度和回收的机会性合理计提。我国现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示》规定,专项准备金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依照建议的计提比例执行计提。
特别准备金是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依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特别准备金与普通和专项准备金不同,不是商业银行经常提取的预案金。只有遇到特殊情形才计提特别准备金。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均为由商业银行依照审慎原则自主决定的,计提标准首要是依据贷款分类的结果和对贷款损失几率的历史统计。在转轨经济国家则一般由监管当局确定计提原则,确定计提比例的参照标准。
依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示》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底余额不得差于年底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下方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依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形、风险损失几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能否足够的一个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